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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唐健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陈晓宁女士已退休离任,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有序运作,经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蔡志敏先生(后附个人简历)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30%,选举董事事项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捷顺智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城科技”)增资人民币1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智城科技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智城科技100%股权。本次增资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的稳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和长远利益,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及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减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对深圳市捷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通”)进行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900万元,减资完成后,捷顺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减至100万元,公司仍持有捷顺通100%股权。本次减资有利于公司推进业务整合,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资金利用率,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及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减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5年4月10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晓宁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陈晓宁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非独立董事退休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蔡志敏先生(后附个人简历)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董事事宜。蔡志敏先生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蔡志敏,男,出生于1982年12月,工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停车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兼任路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2023年l月,兼任鹏城智慧共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今,兼任鹏城智慧共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

蔡志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资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同意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捷顺智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城科技”)增资人民币1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智城科技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智城科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捷顺智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5FK65E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2001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健

营业期限:2020年04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智慧城市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慧交通系统的设计、技术咨询;智慧交通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区块链技术开发和应用相关;智能化设备(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的销售、上门安装、上门维修;计算机、电子产品及各类信息系统及辅助设备的软硬件设计、开发、咨询、销售、上门维修;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上门维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电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通讯系统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电子产品的销售、上门安装、调试;从事广告业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服务。

(二)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三)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度,智城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112.37万元,净利润-1,029.4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智城科技总资产11,622.57万元,负债10,295.66万元,净资产1,326.91万元。(未经审计)

二、减资概述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对深圳市捷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通”)进行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900万元,减资完成后,捷顺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减至1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减资事项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捷顺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市捷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3029289C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2001-1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健

营业期限:2012年03月19日至无固定期

经营范围:磁卡、智能卡、电子设备、电子产品、安全防范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电子交易收费系统与运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企业单位的福利产品设计与管理方案策划及相关商务代理服务(不含金融业务、需人事、劳动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三)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度,捷顺通实现营业收入0.37万元,净利润8.4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捷顺通总资产9,649.76万元,负债340.01万元,净资产9,309.75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减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智城科技增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的稳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和长远利益。本次公司对捷顺通减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推进业务整合,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资金利用率。

本次增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减资完成后,智城科技、捷顺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表决事项说明

本次仅有一个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逐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8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层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17:00,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唐琨

联系电话:0755-83112288-8829

联系传真:0755-83112306

联系邮箱:stock@jieshun.cn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层

邮政编码:518110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9”。投票简称为“捷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0日的交易日,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意见,对所审议事项填报选举票数,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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