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 陈广江
在3月5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首场“部长通道”上,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表示,去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共查处各类主体涉企违规收费案件3042件,责令收费主体退还企业13.6亿元。今年将集中整治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
近年来,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四乱”问题,犹如横亘在企业成长路径上的荆棘,不仅加重经营负担,更挫伤创新动力。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对涉企“四乱”问题集中亮剑,不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之举,更是以法治思维重塑政企关系的深刻变革,其核心在于通过制度性纠偏,让企业轻装上阵、心无旁骛谋发展。
“四乱”问题的根源,往往在于监管权力的越界与失范。以涉企收费为例,一些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或网络平台,利用信息不对称或垄断地位巧立名目收费,成为企业经营的“隐形税负”。今年的整治行动提出“治标与治本结合”,既通过监测点建设实现问题早发现,又推动合规审查从源头堵住漏洞。这种双向发力,本质上是以制度刚性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将本应由市场调节的成本交还给市场决定。
执法的随意性,是企业最担忧的不确定性之一。比如,过度处罚、小过重罚等现象,不仅损害企业权益,更会抑制创新试错的勇气。市场监管总局推行“过罚相当”原则,明确“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正是用精细化规则替代模糊裁量,既体现了法治的温度与力度,又让企业能够清晰预判行为后果。当企业无需因偶发疏失而承受过度惩戒,便更敢于在合规框架内探索新模式、新业态。
不难发现,“四乱”整治的本质是构建良性政企关系。从规范查封审批程序到建立纠错问责机制,监管者通过约束自身权力边界,传递出“服务型执法”的明确信号。政企的良性互动,能够显著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企业无需为应对不确定性预留冗余资源,政府也不必陷入“管得越多、矛盾越多”的困境,最终实现双赢。
从更宏观的视野看,治理“四乱”更深层的价值,在于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它既呼应了国务院“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部署,也体现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辩证统一。这种治理方式的转变,不仅关乎企业的生存发展,更关乎整体经济生态的良性循环:企业的负担减轻一分,创新的动力便增强一分;市场的规则明晰一寸,投资的信心便增长一寸。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企业的活力与信心比黄金更珍贵。市场监管总局以“四乱”整治为抓手,通过制度优化、执法创新和监管转型,正在为市场主体打造更宽松、更公平的发展环境。唯有持续破除束缚企业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才能真正让“放管服”改革的红利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总之,整治“四乱”看似聚焦具体问题,实则撬动的是营商环境优化的杠杆支点。当企业不再为“干扰”分神,监管回归“护航”本位,市场主体自会迸发出蓬勃生机,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责任编辑:郭林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