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银行代销规范受到广泛关注。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多维度对银行代销业务规范进行了细化。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对银行代销保险也提出相关要求。作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银保渠道将出现哪些变化?■本报记者 吉雪娇
强化对合作机构的管理责任
近年来,商业银行代销业务快速发展,代销产品数量和类型日益丰富,客户覆盖面日益广泛。与此同时,由于代销业务不规范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以银保渠道为例,存款变保险等代销乱象仍然存在。
在相关监管制度不断压实金融产品发行人、管理人责任的基础上,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作为代销机构的义务。
在合作机构管理方面,《办法》从合作机构的准入要求、退出机制、代销协议的签订程序和内容、关联交易管理、责任归属等方面强化了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的管理责任。其中,商业银行对保险公司进行准入审查时,应当对其偿付能力状况、风险管控能力、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审查。
在代销产品准入方面,分类别规定了尽职调查要求。根据《办法》,商业银行应当对代销产品开展尽职调查,全面了解产品情况,对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实,结合本机构的客群特征、销售渠道、销售人员、信息系统等情况,形成独立、客观的准入意见。其中,对保险产品的尽职调查应当综合考虑产品类型、产品保障责任、保单利益水平等因素。
对商业银行推介销售代销产品的行为,《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代理销售全流程监测和管理机制,对宣传资料、信息查询、产品展示、适当性管理、销售人员管理、可回溯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包括应当针对同类产品制定一致的代销产品展示规则,应当稳慎评估客户购买产品的适当性,对老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客群的销售管理提出针对性要求,应当加强销售人员资质和行为管理等。
此外,《办法》规定,在代销产品存续期内,商业银行应当督促合作机构按照规定披露代销产品相关信息。对于保险产品,商业银行应当督促合作机构定期对分红型保险产品分红水平、万能型保险产品结算利率、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投资账户单位价格等信息进行披露。
银保渠道有望贡献价值增量
这也是继去年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后,银保渠道再次迎来调整。
总体来看,作为银行代销业务首个全面且明确的规定文件,分析人士认为,《办法》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代理销售业务,推动代理销售业务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金融消费者需求,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对商业银行代销产品销售管理提出禁止清单,禁止行为增加至11类。其中明确,商业银行及其工作人员从事代销业务,不得诱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不得为谋取不当利益,诱导客户进行频繁购买、赎回、退保或者其他同类操作等。
东海证券报告指出,2019年以来,险企代理人渠道承压,代理人规模调整,银保渠道价值体现,保费收入逆势提升,银保渠道在各渠道间保费收入占比上升,渠道重要性进一步提升。除代理人脱落带来的保单销售压力外,近两年险企产品策略重心导向储蓄型产品,以增额终身寿险为代表的储蓄险受到市场追捧,而银行销售渠道具有客户资源优势,天然契合储蓄型产品销售,进一步提升银保渠道的战略重要性。预计在大财富管理趋势下,银保业务价量同时驱动,银保渠道将有较大发展前景。
渠道方面,民生证券报告指出,各大上市险企持续深化转型,打造多渠道专业化销售能力,个险渠道人力规模基本筑底并有望持续增长,银保渠道有望贡献价值增量。
具体来看,持续推进“报行合一”,积极管控费用,有助于持续优化银保渠道的产品结构、提升银保渠道产品的新业务价值率,同时银保合作数量限制的放开有助于头部险企扩大银保合作网点数量,银保渠道有望继续保持量价齐升的趋势。
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