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主要涉及轨道规划、综合开发、运营安全管理、安全保护区、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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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轨道交通与铁路、航空等
公共交通之间的换乘衔接
该《条例》通过系统性规划和创新性建设,推动轨道交通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为城市空间拓展和品质提升提供战略支撑。
加强轨道线网规划刚性,明确线网规划应当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主要换乘节点、资源共享和用地控制要求,统筹轨道交通与铁路、航空、公路、水路等公共交通之间,以及轨道交通不同线路之间的换乘衔接,充分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
突出规划地域特色,明确轨道交通应当与地域风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塑造城市特色风貌;规定有条件的轨道交通出入口及附属设施应当与城市道路、周边建筑、公交站点等一体规划设计,提升城市空间整合度。
重庆轨道交通2号线李子坝站。图源:视觉中国加强智能绿色轨道建设,鼓励采用技术成熟、经济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稳妥有序扩展创新应用场景,推动轨道交通向低碳化、智慧化转型。
支持轨道综合开发建设,突出 “站城” 融合导向,规定综合开发应当统筹地上、地下空间资源,与轨道交通建设同步规划、立体开发;明确土地供应可结合规划条件、建设指标、设计方案及轨道交通技术能力科学设置出让条件,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与项目资金平衡。
禁止在轨道交通地面或高架线路两侧
百米内升放风筝、无人机
《条例》还通过细化安全责任、规范服务标准、强化应急能力,着力打造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的轨道交通运营环境,保障市民出行权益。
细化补充运营单位服务保障职责,要求建立健全行车、客运、应急等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明确大修与更新改造要求,从制度层面夯实安全运营基础;细化重点岗位人员从业条件,强调加强心理疏导,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
修改完善危害运营安全的禁止性行为,新增在出入口、通风亭等周边躺卧留宿、堆放物品,在地面或高架线路两侧百米内升放风筝、无人机,以及违规携带电动车进站等行为,织密安全风险防控网。
重庆轨道交通列车车厢内部。图源:视觉中国强化运营服务规范,规定运营单位须劝阻不文明乘车行为,禁止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优惠乘车凭证;明确广告及商业设施设置的三个“不得”,保障运营秩序与乘客安全。
建立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和投诉机制,要求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考评,公开投诉渠道,构建社会监督与企业整改联动体系。
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应急管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提升极端情况下的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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