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兴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六大原则,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这“六个坚持”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党不断深化对改革的规律性认识的重大成果,同时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政治、制度和法治保障,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系统观念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方法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则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价值取向。“六个坚持”既各有侧重,又相互统一,共同构成一个层次分明、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做到“六个坚持”,唯有如此,才能始终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才能切实保障改革的良好质效。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决定》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确保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正确方向、坚强定力、强大合力和科学道路。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始终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不断提高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坚决保障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关键地位,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不断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必须着力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改革激励机制、舆论引导机制,不断增强改革的制度保障和动力支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决定》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价值取向,也是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原因。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秉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始终着眼于人、落脚于人,把实现人民幸福作为党的行动价值和根本目标;必须顺应人民期待、耐心倾听人民心声、积极回应人民关切,真正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必须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努力确保改革始终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鼎力支持;必须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检验改革成效大小、好坏的标准;必须努力顺应日趋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社会现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须始终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充分汲取民智、广泛汇聚民力、切实凝聚民心;必须始终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同发展,不断完善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必须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力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必须持续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坚持守正创新
《决定》强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持守正创新既是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的成功经验和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有效方法,又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需求和坚强保障。守正创新,包括守正和创新两个方面,二者是辩证统一的。我们要把守正与创新统一起来、协调起来,不能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
必须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尊古而不泥古,守正而不守旧,努力把握好“变”与“不变”的平衡点;必须守好本和源、根和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决做到道不变、志不改,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锐意解放思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
《决定》强调,“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四十多年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告诉我们,制度建设始终是改革开放行稳致远的厚重基石和坚强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新时代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决革除影响发展稳定的体制机制,及时总结提升成熟的改革成果和经验,并及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必须着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着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决定》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基础,善治是良法的目的和归宿。良法和善治共同促进改革开放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始终依靠法治力量落实改革,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始终贯穿改革全过程。这就要求党和政府必须努力适应改革需要,切实做好法律的立、改、废、释工作,努力推动法治与改革的成龙配套、有机衔接;必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坚持系统观念
《决定》强调,“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因而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协同共进,不可单打独斗、单兵突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
坚持系统观念,必须树立大局观、整体观、长远观,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系统集成;必须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必须善于在全局上谋势、在关键处落子;必须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必须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正确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关系。
作者简介:郑兴刚,五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五邑大学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学科共建项目“后真相时代网络政治参与治理创新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