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在清理往来账款时,梳理出一批长期无人认领的暂扣款。因时间久远,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无案件当事人(相关缴纳暂扣款人员)的联系方式,为维护全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我局特发此认领公告。
请相关人员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缴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如委托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缴款凭证、代理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前往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认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进行账务核销处理。
特此公告。
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