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了《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82,894,0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72,67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721,411.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全部到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20018号验资报告。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36,584,186.95元后,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共计人民币1,146,309,895.0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27,461,163.18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3,758,411.28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制定《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2019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2020年8月2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5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天津”)(铁科天津与铁科轨道共同视为协议的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高科技园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募投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销户工作。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铁科轨道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已于2024年2月26日完成补流工作。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按照计划补流完毕,为方便管理,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注销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铁科轨道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铁科轨道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分别运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铁科天津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2,420,081.62元。
注4:2024年北京研发中心获得知识产权13项。
注5:超募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指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含利息)。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5-004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49,032,637.55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64,001,109.4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66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733,345.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14,319,764.92元)的比例为34.40%。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5-005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暨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张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张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旭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旭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张旭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旭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总经理张远庆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于毫勇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基于公司集团化管理的发展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统筹管理,同意聘任田德柱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控股子公司-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于毫勇先生、田德柱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于毫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2月出生,沈阳工业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09年3月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线材厂技术员;2009年3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技术研发部、检验部部长;2019年4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职工监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工程师;2020年10月至2023年3月任研发中心副主任、研发中心-实验室主任、研发中心-研发技术部部长;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公司技术管理部部长兼检验部部长;2022年7月至今任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毫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田德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25年1月历任铁科院铁建所安检事业部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主任,其中2021年6月至2025年1月兼任铁科院铁建所安检事业部党支部书记;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任中铁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中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在中国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处任职;2025年1月至今任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德柱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炜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审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能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二、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监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向其另行发放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关联监事高美丽、于文静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2025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5.5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授信(提款)期限一年(自银行授信之日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经公司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