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电影《守法公民》是由杰米·福克斯和杰拉德·巴特勒联袂主演的心理惊悚片,剧本由《撕裂的末日》的编剧科特·维莫尔与《偷天换日》导演加里·格雷共同完成。该影片讲述了警员克莱德的妻女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入室抢劫案中被杀害,他本人也身受重伤,后却因检察官尼克过分重视结案率,与两名犯罪嫌疑人中的一人暗中达成诉辩交易,从而使得该案无法得到公正审判。于是,克莱德决定用自己的力量向美国司法系统挑战,并以此重塑正义的故事。
影片中,除去在片头对故事背景作了简短叙述外,其余部分都集中于描述十年后克莱德的“复仇行动”。经过十年的学习与思考,克莱德认识到,只有通过血的代价才能够重塑正义。正如他与尼克争辩时一针见血指出的:“以我的经验,如果不流血的话,教训很快就会被忘记!”为此,克莱德实施了“复仇计划”——更换从犯的注射药物,使他在极其痛苦的状态下死去;将刚出狱的那个强奸自己妻子、杀害自己女儿的主犯虐杀,让他亲眼看着自己身体被肢解为各个部分……即使是被关进监狱后,克莱德还在操纵着监狱之外的事情,不断地策划出一个又一个恶魔般的杀人行动,将触角延伸至涉案的所有人。
基于上述对克莱德“复仇行动”性质的不同认识,很多人对该片的主题作出了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判断。有人认为,克莱德的“复仇行动”纯粹就是为了给妻女报仇雪恨;也有人认为,克莱德的“复仇行动”是对不健全的司法体制的控诉;还有人认为,克莱德的“复仇行动”是个体正义与群体正义之间的博弈……但仅就法律的视角而言,《守法公民》的中心主题还是在于重塑正义,而克莱德策划的“复仇之路”本质上就是一条属于自己的追寻正义的道路,虽然它带来了惊慌与恐惧,但那种勇于重塑正义的精神却从未改变过。
或许有人会说,所谓的重塑正义只不过是克莱德疯狂“复仇行动”的借口而已。但我认为,这是对克莱德行为的一种误解——主人公的复仇欲望早在湮灭主犯后便得到了解脱,之后的一切行动都有着更为深远的目的。正如克莱德对尼克所言:“复仇?你以为我是为了复仇吗?如果我想的话,我已经复仇十年了!”从克莱德这段台词中我们可以发现他疯狂的复仇行动背后的真正目的:他之所以没有选择在十年前复仇,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是一位“守法公民”;他之所以利用这段时间一边研究司法系统,一边策划“复仇行动”,是因为他明白,当自己完成复仇行动时,便已经成为了一名罪犯,无法再捍卫自己所梦想的正义。因此,他设计了复仇行动,想通过复仇行动将尼克塑造成一位正直的检察官来代替自己,捍卫他已经无法捍卫的正义。
克莱德知道,他无法凭一己之力去颠覆整个司法系统,所以他选择亲手去塑造一个能够捍卫正义的人。检察官尼克曾经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正义卫士,但是克莱德知道尼克曾经像自己一样心怀正义。这就是为什么他费尽心思,通过自己的毁灭为尼克扫清道路,让尼克顺理成章地提升职务,成为在司法上具有一定主导地位的人。他一次次地与尼克提出交易,就是要让尼克彻底明白正义的价值。正义,是不能妥协的。愤怒而绝望的他只想塑造出另一个自己,一个没有被毁灭的自己,一个维护正义的自己。精神受到创伤的克莱德极端地认为,必须以一系列血的教训,才能够把尼克引导上正义的道路,成为自己的化身。
或许有人会说,我们可以通过理性平和的方式推动正义的车轮前进。事实上,克莱德早在十年前就选择过这种方式,但他的遭遇如何?当克莱德找到检察官尼克要求严惩主犯时,尼克却为了保持自己所办案件的高定罪率而与犯罪嫌疑人做诉辩交易;当克莱德哭求尼克不要做交易时,尼克却冷漠地说:“很抱歉,我跟他们已经做过交易,司法系统就是这个样子……”尼克聪明、执着且认真,他也曾努力地想改变这个系统,但在最后,曾经那个想努力改变这个黑暗司法系统的年轻执法官变了,变成了他曾经最厌恶的样子。影片中,尼克知道达比是主犯,阿米是从犯。然而,他却与达比达成了认罪协议。尼克为什么要做这个交易?他对他的老师、费城总检察官乔纳斯说:“我不能冒险,因为,这起案件目前缺乏证据,DNA检测失败,而克莱德当时精神错乱,其证言也不足为信,如果不做认罪交易而继续起诉,那很可能的结局就是:达比和阿米都将会被无罪释放,正义将完全被破坏。”
尼克的做法错了吗?在当时的情况下,其做法是有道理且符合实际的。当乔纳斯问他“你怎么向被害者的丈夫交代”时,尼克在与克莱德的谈话中表明了态度。尼克坦然地告诉克莱德:“我与他们做了交易……这对我们来说是场胜利。”克莱德问道:“你知道事实是什么吗?”尼克反驳道:“你知道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够在法庭上证明什么。”这就是法治社会的核心所在。那一刻,尼克说出了自己的信仰,他的话如此斩钉截铁;那一刻,尼克的心中完全没有了温情与柔软。正义是一个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就像真理是一个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长久以来,人们深信“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到了克莱德这里,最后一道防线也崩溃了,这怎么不让他感到绝望呢?
当克莱德看到被包围在记者中的尼克与杀害自己妻女的罪犯达比握手时,只能一个人拿起了复仇的刀——从那一刻起他坚信,只有以自己的力量才能够完成自己复仇的使命!他认识到,这场凶杀案的罪魁祸首不是某一个人,而是那个他生活于其中的司法系统——握手那一刻的残忍和暴力,不亚于目睹家人被残害的时刻。正是由于美国司法制度的“高效目标”,在塑造了一个事业成功的执法者尼克的同时,也将一个善良而不幸的守法公民逼上了绝路。最终,一个严格执行计划、步步为营最后自食其果的复仇者,一个坚持自己认为的正义却被罪犯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制度捍卫者,走向了各自的结局,他们恪守的信条自始至终没有改变过。
影片中,克莱德的复仇手段与那些变态杀手似乎并无二致,但其实差异巨大。那些变态杀手首先有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我不能反抗命运”,接着他们通过暴力手段给别人制造出“你不能反抗命运”的无助感与绝望感。而克莱德是直接“反抗命运”,他要将达比给他制造的无助感与绝望感原封不动地还给达比。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法尽管不够好,但是,这种在绝境下的复仇方式却可以将痛苦限制在加害者与受害者之间,让加害者感受到他给旁人所施加的痛苦,而不会向外传递。当然,这并不是现代法治社会的运行逻辑。现代法治社会的运行逻辑是:一切问题都要在现有的法律体系内解决,所以不管是加害还是复仇,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始终不要忘记,这是一部电影,它不仅要给我们带来视觉上的盛宴享受,也要带来深刻的反思——这是优秀的电影所必须承载的使命。它让我们反思司法的漏洞与不足,并为修补这些漏洞和不足带来可能。
这部影片带来的更加发人深省的内核,是一种介于相对正义和过犹不及而造成的悖论式的悲剧困境中的迷茫抉择。像检察官尼克一样的司法工作者在一个既定的司法制度下履行职责,他们似乎没有什么很大的错误和腐败行为,但这些却掩饰不了这个制度本身的僵化与陈腐,以及这个制度运行时对公平正义所造成的不可挽回的伤害。尼克是其中的典范,他几乎就是这个司法制度矛盾性的缩影和代表。机械而自利的执法,惯性式的履职,宏观上看,这个已经运行多年的司法系统有着公平和正义的基础,但当这个系统落实到每个人时,却可能暴露出司法制度中隐藏的瑕疵。甚至,当克莱德被抓后,对于这个极度危险的人物,司法体系仍然只能在标准化的流程下运转,恼羞成怒的市长也只能够在现行制度框架下想办法。作为一部电影,克莱德带着美国个人主义英雄的显著特征,在正常体制下无法实现正义时,以个人悲壮、极端的方式复仇,更是为了“吸睛”之用。克莱德试图挑战美国司法制度和司法体系,但这个制度和体系太庞大、太抽象了,他以自身极端行为试图推动的变革,在这个庞大、抽象的制度和体系面前是那么地渺小,他想要的改变,并不会因为他的行动而得以实现。
影片中,克莱德追寻正义的脚步坚定而决绝,但令人感到尴尬的是,其重塑正义之举本身却已经背离了正义。影片的杰出之处在于,愈加残酷的结局使得人们会更加珍惜正义——克莱德得出的这个结论明显是个充满悲情的命题,但现实的残酷性恰恰就在于此,这或许就是克莱德的悲哀之处,更可能成为整个社会的悲哀,这是让人们不得不在观影之后深思的问题。如此说来,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捍卫正义的责任。
无论如何,影片的结局还算完美,尼克最终成功阻止了惨案的发生,克莱德也实现了重塑正义的愿望。当尼克说“我再也不会和杀人犯做交易了”时,克莱德的神情充满了凝重和满意。但是,作为观众的我们却无法像他一样释然。或许克莱德太过乐观了,以至于忽视了司法系统是永远不可能完善的,就像世界永远无法完美一样。或许克莱德可以用他英雄式的悲情换来世人对于正义规则的片刻重视,但片刻之后呢?这一问题仍然需要我们进行长时间的反省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