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ST嘉寓 公告编号:2025-031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
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2025年3月28日,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十九个交易日出现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规定,若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2.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2.3条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4),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2024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0,552.44万元到-195,552.44万元。如果经审计后的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2.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连续十九个交易日出现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上述情形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2.3条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十一次该交易类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披露的交易类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情况如下:2025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2025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2025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5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5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5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2025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2025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三、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虽满足第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10)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4年度报告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2.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4),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0万元到-35,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5,549万元到-200,549万元,营业收入为45,000万元到58,500万元。预计2024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0,552.44万元到-195,552.44万元。如果经审计后的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3.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2024年审计报告为准。如果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4.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的大额诉讼案件,该诉讼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计提大额预计负债,从而对公司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判决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5.公司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表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6.公司于2025年1月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知,表示因其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提请辞任。公司已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改聘已于2025年2月14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目前,公司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绩预告、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不存在重大分歧。
7.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ST嘉寓 公告编号:2025-032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在2025年3月27日、3月28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5.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4),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2024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0,552.44万元到-195,552.44万元。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7.2025年3月6日,公司收到法院通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3日10时至2025年4月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8,548,652股股票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此外,经查询,剩余的247,910,473股股票也将于2025年4月28日10时至2025年4月29日10时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8.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连续十九个交易日出现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2.1条规定,若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事项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风险提示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虽满足第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10)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4年度报告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2.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4),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0万元到-35,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5,549万元到-200,549万元,营业收入为45,000万元到58,500万元。预计2024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0,552.44万元到-195,552.44万元。如果经审计后的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3.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2024年审计报告为准。如果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4.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的大额诉讼案件,该诉讼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计提大额预计负债,从而对公司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判决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5.公司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表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6.公司于2025年1月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知,表示因其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提请辞任。公司已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改聘已于2025年2月14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目前,公司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绩预告、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不存在重大分歧。
7.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