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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帝科股份

股票代码:30084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巴路118弄绿宝园五期36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03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也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责任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股份减持,同时因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乾瀛基金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110,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帝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正在履行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以及因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乾瀛基金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帝科股份5,1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00,250,000股的比例为5.0873%。上述协议转让事项于2023年12月29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月2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4-001)

2.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月10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00,250,000股增至100,500,000股。乾瀛基金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数量为5,100,000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5.0746%。

3.2024年4月1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00,5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0,70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导致乾瀛基金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变更为7,14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0746%。

4.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8日,乾瀛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5,100股,减持后持股数量为7,034,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999%(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140,700,000股),持股比例已低于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帝科股份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占总股本比例[1]使用的公司总股本为100,25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2]使用的公司总股本为140,700,000股。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 03月 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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