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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发生额:公司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3.0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8.90亿元。

● 本次公告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公告担保已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3.00亿元,具体如下:

1、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海宁晶科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为上述贷款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海宁晶科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4、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东晶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5、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科”)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6、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晶科光伏制造”)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分多笔业务操作,公司为上述全部融资租赁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务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7、上饶市广信区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晶科光伏制造”)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务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8、山西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晶科智造”)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敞口额度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9、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晶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敞口额度人民币3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为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合计不超过733.9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调整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荐人对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本次公告的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安江路118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35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5日

营业期限:2017年12月15日至2067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海宁市黄湾镇新月路199号(自主申报))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海宁晶科25.21%的股权,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1.01%的股权,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1.40%的股权,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持有2.38%的股权。

海宁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海宁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与石池路交叉口西南角1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3日

营业期限:2021年9月2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肥东晶科55%股权,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肥东晶科45%股权。

肥东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肥东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与乳泉路交叉口东北角1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3日

营业期限:2021年9月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安徽晶科75.14%股权,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晶科24.86%股权。

安徽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安徽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双倍增地块西侧、发展大道南侧办公楼幢1-1,2-1室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3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上饶晶科光伏制造100%的股权。

上饶晶科光伏制造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上饶晶科光伏制造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5、上饶市广信区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茶亭经济开发区建兴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3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广信晶科光伏制造100%的股权。

广信晶科光伏制造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广信晶科光伏制造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山西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金谷路36号中小企业产业园1-02号厂房201室

法定代表人:徐伟平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6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山西晶科智造100%的股权。

山西晶科智造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山西晶科智造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3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7日

营业期限:2020年4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上饶晶科65.9315%的股权,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3.9562%的股权,上饶市滨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1124%的股权。

上饶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上饶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为海宁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二)关于为肥东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三)关于为安徽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四)关于为上饶晶科光伏制造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五)关于为广信晶科光伏制造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六)关于为山西晶科智造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它款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应当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除外;保证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应当由保证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七)关于为上饶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剩余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上述担保均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融资担保均为满足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子公司业务开展,均为向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8.90亿元,上述额度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27.73%、33.2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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