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利宁夏”)提供借款人民币308,562,741.39元,期限三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参照苏利宁夏同期项目贷款利率执行,该笔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9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公开发行了9,572,11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7,211,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57,211,000.0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3,619,440.1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98号《验证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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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基于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以及公司战略规划,将原建设内容中的“1,000吨丙硫菌唑”变更为“2,000吨丙硫菌唑”、“500吨对氯苯硼酸”变更为“2,000吨霜霉威盐酸盐”、“5,000吨对苯二甲腈”变更为“10,000吨间苯二甲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此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新建生产厂房、年产2,000吨丙硫菌唑、1,000吨吡氟酰草胺、2,000吨4,6-二氯嘧啶、2,000吨苯并呋喃酮、2,000吨霜霉威盐酸盐、10,000吨间苯二甲腈的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设施和购置生产、检测及其他辅助设备。原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1.9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上述项目拟投资总额变更为148,328.09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仍为94,361.94万元。
三、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提供借款人民币554,040,372.66元,期限三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利率为4.9%,该笔借款于2025年3月29日到期。
(二)前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
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将部分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由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提供借款变更为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进行增资,借款金额中的106,400,000.00元由借款方式变更为向苏利宁夏增资,增资金额为106,400,000.00元(其中 53,2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完成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增资106,400,000.00元、提供借款447,640,372.66 元,期限三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市场报价利率执行,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鉴于前次募集资金借款于2025年3月29日到期,为保障苏利宁夏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利宁夏”)提供借款人民币308,562,741.39元,期限三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参照苏利宁夏同期项目贷款利率执行,该笔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四、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苏利路
法定代表人:常诚
注册资本:60078.12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药登记试验;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苏利宁夏76%的股权,OXON ASIA S.R.L.持有苏利宁夏23.22%的股权,SIPCAM ASIA S.R.L.持有苏利宁夏0.78%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17,859.05万元,净资产98,424.8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6,243.39万元,净利润-3,268.30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211,865.52万元,净资产93,534.71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9,005.32万元,净利润-5,014.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对苏利宁夏提供有息借款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苏利宁夏、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