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原标题:你知道自己的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吗?跟着指南来看看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管理被派遣劳动者的一种用工形式。
为引导劳务派遣单位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加强劳务派遣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适用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
《指南》适用于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指南》,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是指根据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条件、守法情况、经营状况等对其信用状况作出的综合评价。
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评价过程中,应当依法保护劳务派遣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权。
明确各等级的评价标准
从评价等级来看,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一般分为A+(优秀)、A(良好)、B(合格)、C(较差)、D(差)五个等级,通常评价为A级及以上等级的单位数量占比不超过20%。
其中,劳务派遣单位符合法定经营许可条件,及时如实报送年度经营情况,评价周期内未发现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评为B级。
A级单位须有完备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评为A级的劳务派遣单位须符合B级条件,且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至少有3名以上的专业管理人员,有较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完备,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文本内容合规、权利义务明晰;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建立了畅通的劳动纠纷处理机制,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
发生欠薪等情况的直接评为D级
根据《指南》,劳务派遣单位有以下情形的,直接评为D级: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虚假承诺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财务状况差,发生欠薪情况的;向专职消防员、矿山井下、非煤矿山项目部等禁止使用劳务派遣的岗位派遣劳动者的;不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含)以上的等。
由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在评价程序方面,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指南》和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可每年或每2年开展一次。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劳务派遣单位自我评价、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评价、行业协会评价等方式开展信用等级评价。
此外,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实施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引导D级单位退出劳务派遣行业
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纳入全国劳务派遣单位名录库,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市场监管、税务、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共享,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逐步推动载入国家和地方信用信息平台。
其中,被评为C级及以下等级的劳务派遣单位,要通过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取消评优评先、对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向用工单位提示风险等方式强化监管。
被评为D级的劳务派遣单位,要引导其退出劳务派遣行业。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吊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情形的,要及时予以撤销、吊销。
(综合来源:人社部网站、中国新闻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