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走失女孩亲生父母与养父母互索赔#】 #2岁女孩走失38年已成残疾单身妈妈# 2岁半的女儿在家门口丢了,父母苦寻38年终于一家团聚,原本洋娃娃般的女儿此时腿部残疾,生活困难。亲生父母想为女儿讨个说法,把养父母及其多位亲属起诉到法院,索赔131万余元。而养父母一方也提起反诉,因不符规定未被受理。与家人分别38年,芳芳在公安机关帮助下找到亲生父母。2023年6月,衡阳公安机关通报了这则好消息,孩子不见时才2岁多,再见面已经年过40。认亲时,行动不便的芳芳与亲生父母紧紧抱在一起,哭成一团。1985年11月18日,两岁的芳芳在衡阳市月塘巷失踪,多年来夫妻俩想尽一切办法寻找女儿,当一家人再次团圆,他们发现芳芳吃了不少苦,身体残疾,还是一位单亲妈妈。两位老人认定,女儿当年不是走丢而是被人拐卖,想给芳芳讨个说法。生父刘军得知女儿多年来的遭遇,觉得芳芳在养父母家被苛待,决定起诉其养父母及多位亲戚。而芳芳认为,养母前几年患上精神疾病,养父对她不错,只是在家中没有发言权,左右为难。芳芳的“摇摆”让她与亲生父母产生隔阂,养父母则认为她是“白眼狼”,夹缝中的芳芳选择离开,带着女儿去外地生活。“如果不是他们家要找个女儿养,我好好的女儿怎么会变成这样,我们要让罪魁祸首赔偿。”刘军与妻子起诉了芳芳的养父母、养舅舅及其儿子等亲属及张小建共9人,索赔多年来寻找女儿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131万余元。法院受理该案后,芳芳的养父母方提起反诉,认为他们收养了芳芳,供她上学,又帮她找了工作,却在芳芳认亲后,被她的血亲大肆污蔑,要求芳芳亲生父母赔偿芳芳抚养、教育等各类费用80万元。然而,因不符合反诉相关规定,养父母方的反诉法院并未受理。3月28日,芳芳亲生父母起诉养父母等人一案在衡阳雁峰法院开庭,芳芳的养父母及亲属称,张小建当年把芳芳带过来时,说是孤儿院领养的。张小建表示,是他已过世的朋友在孤儿院领养了芳芳,再将芳芳带给他的。因为诉讼请求变更,证据需要补充等情况,法官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开庭。(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