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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出问题把标签都撕了!起底“回流药”黑色交易链

来源:央广网

3月28日,关于湖北武汉部分医院、药店、药贩子与参保人进行违规“医保取现”的调查报道,引发社会关注。

记者28日从湖北武汉市医保局获悉,根据调查情况,医保部门认定总台节目中曝光的马应龙大药房惠济路店、彭刘杨路店,已达到解除医保协议的条件。武汉市医保局已与两药店解除医保协议。

此外,据了解,目前湖北武汉市医保局已派出16个工作组,进驻湖北省武汉市马应龙全部40家线下医保定点药店,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

“医保取现”药品流向哪里?

那么这些回收的药品最终又流向了何处呢?记者跟踪报道,沿着“回流药”的交易链条,揭开这张灰黑产业销售网。

为了追查武汉这些药品的去向,记者想办法在收药人回收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药盒里悄悄放入一张小纸条,留下了联系电话。经过多日的等待,终于等到了电话。

记者接到电话,立即赶往湖北武汉市新洲区旧街中心卫生院,打电话的是这家卫生院的李医生。通过小纸条和药品追溯码证实,这盒药正是收药人从武汉市马应龙大药房收走的其中一盒,这药又是如何流转到新洲区旧街中心卫生院药房的呢?

据卫生院医护人员透露,旧街中心卫生院药房并没有静注人免疫球蛋白这种药品,因此用药都是药房人员通过各种关系找私人购买,购药费用也不进入医院账户。记者于是找到了旧街中心卫生院药房主任邓某核实药品来源。

经调查,这盒药是药房主任邓某通过叶某,叶某通过陈某,陈某通过罗某,一盒“药”在新洲区就经过4个中间人,层层加价后,以800元到85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前来旧街中心卫生院治疗的患者,而收药人的成本价大约在492元一盒。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获得,经收药人非法转售,再次进入市场销售的药品,也就是俗称的“回流药”,不仅出现在武汉新洲区的公立医院,同样也流入了私人诊所和药店。在新洲蔡兴旺中医内科诊所,记者见到了前来送药的供货商罗某。

记者向蔡医生核实了罗经理的姓名和手机号码,这位罗经理正是旧街中心卫生院“回流药”的供货商罗某。出人意料的是,记者在多家药店调查的时候,都遇到了为他们提供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的罗某。罗某十分警惕,再次拒绝卖药后匆匆离去。

“回流药”如何非法流通畅行无阻?

罗某声称是某生物公司的医药代表,因为药品比市场价便宜50元左右,所以有不少医疗机构都愿意找他供货。

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覆盖药品购进、储存、使用的全过程追溯体系,开展追溯数据校验和采集,按规定提供药品追溯信息。那么罗某的药品又是如何躲避监管,畅行无阻地进入基层医疗机构的呢?

记者在新洲区走访了十几家公立医院、私人诊所和药店,这些医疗机构都承认找罗某购买过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人血白蛋白等血液制品,但在药品的销售中并不提供任何票据凭证。

记者:罗某给你们送药送了多长时间?

武汉御夫子学府诊所黄医生:送了七八年了。

记者:免疫球蛋白和人血白蛋白就没有票据是吧?

武汉御夫子学府诊所黄医生:没有,是合作了很多年的,像这种医药代表送过来的免疫球蛋白,我觉得是比较安全的。

记者调查发现,武汉新洲区的一些医疗机构,不仅从罗某处购买没有任何凭证的药物,而且在给患者销售和使用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时,也没有如实记录上传药品信息。

在新洲区的武汉燕子诊所,甚至有医生透露,由于害怕使用这些来历不明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后出问题,有人在售药时不让患者带走药品包装盒,更有甚者把药瓶上的标签都撕掉了。

“回流药”购销链条浮出水面

记者调查发现,供货商罗某不定期会到一个快递站提货,快递单显示,罗某的货物来自武汉汉阳区某医药产业园。

记者来到产业园的一家快递公司蹲守,发现何某几乎每天骑着电动车,载着一个白色泡沫包装寄送物品,这个泡沫箱和新洲区供货商罗某收到的货物极为相似。何某寄送物品的快递单证实,这些货物是发给了新洲区的罗某。

经过多天的观察,记者发现何某寄送的药品都存放在一辆面包车里。

记者:免疫球蛋白你找谁收的?

中间人:都是别的贩子送过来的。

至此,回流药的购销链条清晰地浮出水面。武汉的收药人通过“医保取现”小广告招揽参保人到指定药店购药“套现”,再将回收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等药品,通过中间人何某转卖给新洲区的供货商罗某,罗某再转卖给新洲区的卫生院、私人诊所和药店,最后用到了患者身上。

从供货商罗某处购买过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的旧街中心卫生院药房主任邓某坦言,他们对注射相关药物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最新消息

武汉市、新洲区多部门展开调查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两级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相关涉事医药机构展开调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回流药”保持“零容忍”

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制订本机构药品采购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购入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国家卫生健康委对此类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将协同医保、药监等部门,责成武汉等地压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医疗机构穿透式监管,持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来源:央广网综合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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