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01号令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废止规章1部,修改规章16部。其中,修改后的规章提出了“避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要求;同时加大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处罚力度,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处三万元罚款”修改为“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注意到,此次修改内容强化了涉企检查有关要求,明确了相关许可审批权限,对部分罚款事项进行了调整。例如,修订《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明确“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检查统筹,有效避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此外,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明确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相关审批权限不得下放。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委托下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同时,修订《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处罚力度,对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处三万元罚款”修改为“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处三万元罚款”修改为“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决定》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等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罚款事项清理的部署要求对部分规章内容作出修改。
《决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