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包括L公司在内的三家上市公司公告因信披违规将被ST,其中两家涉嫌重大信披违法行为。据统计,截至目前,2025年已有11家上市公司被监管部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措施。个人认为,今年以来,多家上市公司因重大信披违法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也凸显出目前资本市场所存在的三大“硬伤”。
L公司发布的公告显示,该公司2019年年报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均存在虚增。发布更正公告进行调整后,上述三项财务数据仍然存在虚增的情形。基于此,深交所决定对L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上市公司及其时任高管等也均受到处罚。显然,这也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
在涉嫌重大信披违法的上市公司中,普利制药、东方集团等均榜上有名。值得注意的是,在11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中,因重大信披违法的就占7家,占比超过六成。这一比例如此之高,确实令人费解,但不幸的是,这是事实。
其实,所谓的重大信披违法,主要表现在相关上市公司年报或其他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无论是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增,还是其他虚假记载,本质上都是上市公司实施了财务造假行为。像普利制药已启动强制退市程序,东方集团存在重大退市风险,都是其财务造假惹的祸。
由财务造假导致的重大信披违法,背后不会有赢家。虽然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的目的各不相同,但上市公司、实控人以及时任董监高等责任人员受罚不可避免;股价下跌及投资者因此遭受损失无法避免;甚至有的上市公司因此会被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重大信披违法违规,有可能一时得逞,但最终东窗事发往往是大概率事件。因此,上市公司或许能逞一时之快,但最终“鸡飞蛋打”的结局往往会被注定。
步入2025年以来,众多上市公司因重大信披违法被ST,这无疑有必要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必须指出的是,这么多的上市公司出现重大信披违法问题,并不能看作是偶然事件。个人认为,这或许凸显出目前资本市场存在的“硬伤”。
比如违法违规成本仍较低。虽然新版《证券法》较旧版已大幅提高了相关惩处力度,但仍旧不够。只要违规成本远低于违规所窃取的利益,市场上就不会缺少在利益驱动下铤而走险者。
此外,公司治理不过关。那些频频出现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其公司治理往往是存在问题的。要么公司治理结构紊乱,要么“三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运作不够规范,甚至两者兼而有之,特别是那些“一股独大”“一人独大”“一言堂”的上市公司,大股东或个人的意志往往能决定上市公司的决策。
个人建议,监管部门应树立“造假即退市”的监管理念。无论造假金额大小、时间长短,只要实施了财务造假行为,一律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并应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此,上市公司出现重大信披违法行为会少得多。(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