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全部适用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如不是,哪些属于可以不披露的范围。此外,应该披露的信息公司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部披露。公司董秘一职目前仍然处于代理状态,是否代表公司近期管理层或者公司本身架构会有变化
董秘回答(北方导航SH600435):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适用证监会、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同时遵守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法规。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事项已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条件的董事会秘书。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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