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制日报
犯罪分子以“交通碰瓷”为手段,实施保险诈骗,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保险公司和公众利益。记者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检察院了解到,2024年以来,依托“四大检察”内部线索移送机制,深化源头治理,该院办理了一系列保险诈骗案件。
“老胡,我征信不好,这辆二手奔驰我就挂在你名下;你找个大货车‘走一下’,其他的事你都不用管,事成之后分你一笔……”
2023年4月,张涛(化名)找到以前一起开车的同事老胡,提出请对方帮他“走一下”,即让他帮忙伪造交通事故。想着不用负责还有钱能拿,老胡便答应了。
按照张涛指示,老胡开着这辆挂在自己名下的二手奔驰,跟在一辆大货车后面,在一个红绿灯路口伪造“追尾”假象。不仅如此,张涛随后又安排了一辆面包车对老胡“追尾”,并表示这样能得到更多赔偿。
事故发生后,张涛给了老胡3000元好处费。
原来,为了掩人耳目,张涛经常将购买的二手豪车挂在他人名下,还找了二三十名“车手”,不时更换事故地点,炮制出一场场“交通事故”。通过大数据模型比对,省检察院发现了该异常线索。
金东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接到省检察院下发线索后,经调取辖区保险公司理赔数据,构建数据分析模型,筛查发现“交通碰瓷”诈骗线索。
于是,省市区三级检察院上下联动,打通跨层级跨部门协作通道,针对二手车商、挂名车主、投保人、汽车修理厂人员,开展跨层级调查协调,查清事实真相。在省检察院牵头下,联合省、市金融监管局,市人保公司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就实现数据互通互联,共同预防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等方面形成会议纪要。
经查,2021年至2024年期间,张涛瞄准豪华二手车市场价格较低、理赔金额较高的特点,以低首付购买“道具车”,高额投保后,多次故意制造车辆重损、全损事故,再向保险公司索赔,最终赚取理赔额与购置价的巨大差价。
目前,主犯张涛已移送法院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车手老胡因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从“线索”到“清零”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金华市检察院的指导支持下,金东区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下发的“交通碰瓷”线索清单,从线索管理、案件办理、协同治理三个环节入手,全面排查恶意“碰瓷”其他车辆、骗取被害人及保险公司赔偿款等诈骗案件,办理汽车保险诈骗案件25件35人,涉案总金额达1200余万元,发现并移送办理虚假诉讼线索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