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3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促进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住宅项目规范》要求,城镇住宅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必须执行本规范。住宅项目建设应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遵循“经济合理、安全耐久,以人为本、健康舒适,因地制宜、绿色低碳,科技赋能、智慧便利”的原则。
记者看到,《住宅项目规范》从建筑规模与要求、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多方面着手,做出详细技术规定。
套内空间方面,《住宅项目规范》规定,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低于2.6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米,且局部净高低于2.6米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三分之一;使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时,室内净高不低于2.2米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室内使用面积的二分之一。
公共空间方面,《住宅项目规范》规定,新建住宅建筑最高入户层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或最高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9米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
此外,《住宅项目规范》还提高了住宅卧室、起居室与相邻房间之间的墙、楼板的隔声性能;
提高了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提高了阳台等临空处栏杆高度;要求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到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内;要求空调室外机安装在专用平台;规定了不同气候区供暖、空调设施设置要求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建筑技术发展水平都有了较大提高,对住宅品质提升有了更高需求。“新规范结合我国近年来住宅项目建设实践,在对现行住宅标准实施情况评估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提出了住宅项目的底线要求,将更加有力支撑城镇住宅高质量发展。”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