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0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53,5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及期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保盈系列966期收益凭证(358天,定期观察是否敲出)、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00983期(90天)、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00984期(90天)、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00407期(29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分别经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3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54,388,597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3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24,999,998.01元。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909,476.4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1,090,521.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3月7日出具“天衡验字(2025)0000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咖啡扩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玛克食品(苏州)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是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存放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资金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六、现金管理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