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陈琳 贾磊 4月1日起,《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施行,与此同时,一场旨在规范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公益诉讼磋商会正在进行。“摄像头不能成为危害国防安全、泄露军事秘密的帮凶。”与会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一致表示。 今年年初,解放军长沙军事检察院与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发现,有十余处摄像头“盯着”驻湘某部营区和训练场,这些“眼睛”在未经该部同意、未向政府及公安部门报备的情况下,安装在17户居民自建房上,均带有数据存储功能并连接互联网。 军地检察官听取部队介绍后实地走访发现,上述摄像头部分可直视部队训练场和战备训练活动,部分摄像头通过旋转角度可拍摄到营区全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甚至会严重危害军事行动安全。 军地检察机关立即与属地政府及驻地公安派出所取得联系,共同就法律依据、事实证据、办理程序、整改意见等问题研究会商,确定解决思路。同时,组建军地联合工作组,多次对违规摄像头现场勘查取证。为及时阻断泄露军事秘密的风险和途径,在电信、联通公司工程师现场指导设计安装下,17处摄像头被拆除更换位置。军地检察机关以业务为主导,研发高效优质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一域向全域系统治理延伸。 案件办理过程中,军地检察机关借《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实施之际,牵头召开磋商会研究规范视频监控系统长效机制;综合考虑军事秘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警力处置能力和通信运营商技术力量等因素,借助运营商技术手段,在部队周边开展“清楼扫患”;建立军、地、警、讯军事设施保护联动机制,提升军事设施保护水平,凸显军地检察机关向军为战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