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天津日报
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委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行服务型执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1+N”服务型执法,通过机制创新、柔性执法、基层实践等举措,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注重释放执法温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市场监管“五大工程”,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以机制创新为抓手,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市市场监管委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制定出台《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实施意见》,明确“两个优先、三个转变”工作目标。“两个优先”包括事前违法风险防控优先和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优先,通过强化事前防控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履责,实现执法端口前移,并优先采用非强制手段,减少对企业干扰,体现执法温度。“三个转变”即从“查处”向“服务”转变,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从“单向”向“闭环”转变,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理念全面升级。围绕强化事前服务引导、规范事中执法行为、完善事后回访推出9项具体举措,推动执法与服务有机融合,切实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
拓展“三书一函”制度,构建“双监督、双督促、双服务”机制,出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三书一函”制度实施办法》。创设“三书一函”审批表,规范实施程序;建立“三书一函”台账,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监督精准度;实施精准普法,将法律法规条文列入送达文书,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能。
制发《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指引》《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等制度文件,形成“1+N”制度体系,为市场监管领域纵深推进服务型执法提供坚实支撑。
以柔性执法为导向,扎实推进“两个清单”制度实施,着力提升执法质效
强化“三效合一”,组织市、区两级执法部门深入学习《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和《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通过发布《法制工作指导与交流》,在初次违法认定、轻微违法行为判断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清单规定,建立轻微违法容错纠错机制,对多起符合条件案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探索实践路径,在全市市级部门中率先出台本领域免罚清单,即《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覆盖50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原则。这一创新举措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推行柔性执法提供了有益经验。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共办理免罚案件3876件,有效提升执法质效,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社会广泛认可。结合市场监管总局两个《清单》,市市场监管委将进一步优化柔性执法机制,扩充免罚事项范围,细化“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等认定标准。
以基层实践为根基,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创新,推动执法效能全面提升
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创新推行“体检式监管+诊疗式执法”模式,建立企业“健康档案”,开展“全科式”综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指导。西青区市场监管局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模式,建立《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规程图集》,推行事后回访、涉企行政合规指导等制度,开展技术服务、风险排查等18项服务。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行政指导190余次,办理首违不罚案件5件、轻微免罚案件4件,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市市场监管委及时总结提炼两区经验做法,通过现场调研、召开服务型执法经验交流现场推动会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体检式监管+诊疗式执法”等成功经验。同时,建立区局结对共建机制,组织业务骨干开展跨区指导,推动先进经验在全市落地生根。目前,已有9个区局结合辖区特点,创新推出首违不罚暖企心、强化服务型执法四个“+”思维、执法普法双规并行实践等特色做法,形成了“一区一特色、全域共提升”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委将深入贯彻落实监管为民理念,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升执法质效,着力打造公平透明、包容审慎的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