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不能脱离本民族传统法治资源。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正在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列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着力点。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场所,大中小学应如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这就需要科学回答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基本原则以及行动策略等关键问题。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整个融入过程都要接受教育目标的指引和支配。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应立足于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教导学生认知、信仰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是教育学生认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在中国古代时空背景下形成的客观事实,并借由人物、事件、格言、著作、律典、诉讼等要素呈现出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首先在于透过这些要素在知识层面帮助学生认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二是引导学生信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具有内容原创、发展连续、样态多元、开放包容等优秀品质,这是我们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资本和底气。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关键在于在价值层面增强学生文化自信和法治认同,抵制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文化的不良侵扰。三是激励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在实践中创造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法律文化,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根本在于在实践层面督促学生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做到“知信行相统一”。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基本原则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要切实遵循法治教育的基本规律,坚持全面融入、进阶融入、辩证融入等三大原则,从而促进教育目标的实现。一是坚持全面融入原则。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是中华传统法律思想、中国古人群体性法律心理和观念以及中国古代法制实践等内容的集合体。全面融入原则意味着一方面要全面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丰富内涵和载体形式,力图整体呈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另一方面,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全面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各领域和各环节。二是坚持进阶融入原则。不同学段的学生面临不一样的法治生活和法治困惑,进阶融入原则要求各学段学校应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成长实际,协同设定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等要素,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的循序渐进、螺旋上升。三是坚持辩证融入原则。产生于中国古代农业社会、适应古人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不能机械地融入新时代大中小学法治教育,而应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服务于新时代法治建设需要。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的行动策略
筑牢“第一课堂”。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首先要站稳守好课堂教学这个“主阵地”。一是加强教材建设。依据《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课程标准,全面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素材,并根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的要求,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全面、进阶地嵌入大中小学思政课教材和语文、历史、艺术、体育等其它学科教材,形成纵向衔接、横向协同的教材格局。二是注重突出重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既要全面系统,又要择其精要。大中小学教师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讲授“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思想精髓。三是推动“两创”改造。大中小学教师不仅做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者”,更要做“加工者”和“创造者”。在教学过程中,各级教师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时代要求和教材内容,利用时事热点和经典案例,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崭新的内涵和形式,满足当前学生最迫切的法治需求。
拓展“第二课堂”。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其次要促进传统法律文化与校园文化融合发展。一方面,通过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展览、中华传统法律故事文艺表演、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知识竞赛、中国古代庭审模拟等活动,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度嵌入校园环境;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非遗+法治”的新型教育样态,教授学生利用剪纸、苏绣、昆曲、烙画、石刻、贝雕、紫砂、泥塑、灯彩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表达、演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使学生在传统文化中深刻感悟中华民族法治资源。
善用“社会课堂”。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还需要善用地方传统法律文化资源。江苏各地蕴藏丰富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既有江苏按察使署、况公祠、岭南会馆、伍子胥纪念广场、大运河法治文化长廊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体验馆,又有刘邦《约法三章》、萧何《九章律》等法律经典篇目,还流传着顾雍、范仲淹、张瑄、吴讷、刘颂等先贤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故事。教师要充分利用这些具有江苏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带领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会,在实景实物实事中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激励学生增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使命担当。
高牟 倪子杰(南京晓庄学院;本文为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中的全民守法专题教学研究”〈课题编号:2024SJSZ0206〉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