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威海发布
4月2日9:3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真抓实干勇争先 狠抓落实促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于志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科科长刘晓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毛海林,介绍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及支持住房消费新政有关情况。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住建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已于近日对外发布。
01
2024年主要业务指标情况
缴存方面,2024年,全市新增缴存额57.37亿元,同比增长2.19%。新开户单位1212家,新开户职工3.52万人;实缴单位9654家,实缴职工43.83万人。2024年末,缴存总额568.0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24%;缴存余额227.21亿元,同比增长7.46%。
提取方面,2024年,全市为15.6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1.60亿元,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51%。2024年末,提取总额340.8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90%。提取金额中,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提取占66.5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3.50%。
贷款方面,2024年,全市发放贷款4671笔20.48亿元,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93亿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贷款11.84万笔337.42亿元,贷款余额137.76亿元。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16.13%,比上年末增加0.25个百分点。
02
2024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发挥职能优势,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推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多子女家庭和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120万元等使用政策,有效刺激住房消费。出台资金存储考核办法,激励受委托银行为“白名单”项目授信57.8亿元,落地资金34.2亿元。兑现奖励金额位居全省前列。优化竞争性存放机制,加大对支持地方发展贡献度的评价比重,有效调动银行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
突出主责主业,全力保障职工安居宜居。推出二手房贷款“带押过户”业务,优化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全年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贷款占比达到76.51%。实施首付款提取,支持“可提可贷”。加大租房支持力度,全年租房提取1.71亿元,同比增长33.59%。开展非公企业扩面攻坚专项行动,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全年非公企业职工开户占比达87.80%,缴存结构不断优化。
聚焦群众需求,创新拓展服务应用场景。深化数字赋能,高效完成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省级试点任务,实现了“一件事一窗口一次办”。优化网办服务功能,完成公积金APP服务功能整体迁移至“爱山东”APP,39项服务事项实现“全网通办”,13项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市区公积金服务大厅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开展“政策宣传进企业·服务群众零距离”“畅流程·提效能”活动,推动利民便民惠民举措走深走实。
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高标准开展体检评估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常态化开展电子稽查工作,从源头上管控风险。扎实推进抵押权“期转现”,化解期房贷款潜在风险。加强逾期贷款催收,确保贷款风险可防可控。强化资金运行分析,常态化开展竞争性存放工作。2024年实现增值收益3.01亿元,连续两年突破3亿元,为全市财力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03
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新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月19日,我市优化调整了四项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政策。主要内容有:
加大对购买现房贷款支持力度。购买现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即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110万元;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66万元。
新增对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支持力度。购买高品质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30万元。即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购买现房、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及高层次人才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叠加计算。
下调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提高到1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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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对多子女家庭和高层次人才提高贷款额度,这次新政又对购买现房和高品质住宅的贷款额度予以提高,调整后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为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2022年以来,先后多次对最高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了6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了100万元。
同时,为了满足职工多样化住房需求,对购买现房、高品质住宅等住房和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等群体,加大支持力度,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购买现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即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6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1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30万元。即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购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即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贷款职工同时适用现房、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等贷款额度支持政策两项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叠加计算,以其中最高的贷款额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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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中提到将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下调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后,与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否一样?对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会发挥哪些积极作用?
调整后,购买第二套住房与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一致,均为20%。购房首付比例降低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实际可贷额度就会提高。例如,总价为100万元的住房,按调整前首付比例30%计算,职工需支付30万元首付款,最高可申请70万元的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后,首付款只需20万元,最高可申请80万元的贷款,进一步降低了购房职工的资金门槛。
通过下调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一方面可以帮助更多有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职工减轻初期资金压力,提升实际可贷额度,提高住房消费能力,助力职工实现宜居梦;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刺激职工住房消费需求,释放住房消费市场活力,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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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国家多次提到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住房保障制度,在通过发放贷款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同时,在支持无房职工租房方面我市出台了哪些优惠措施?
为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有效减轻缴存职工租房负担,更好地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在我市稳业安居,近年来,优化出台了一系列租房提取政策,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多样化、多元化的租房需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提高提取额度。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提高到14400元,夫妻双方最高提取28800元。提取频次由一年一次,放宽到每年两次。
推行减证便民。缴存职工申请租房提取时,房屋备案信息通过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信息共享获取,无需职工提供纸质证明,用数据替代证明,变群众跑为数据跑。
实现全程网办。无房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即可通过威海公积金网上服务厅、“爱山东”手机App等平台,线上申请提取,实现“零跑腿”“秒到账”。
支持特定群体。新市民、青年人可按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汇缴额。多子女家庭租住备案商品房提取的,在租房合同有效期内提取频次不限,提取额不超过租赁备案证明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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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国家出台了《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提到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我市在这方面是如何执行的?
为最大限度支持购房职工使用公积金,帮助减轻资金压力,我市早在2023年2月份就出台了支持首付款提取公积金的政策,即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支付首付款提取公积金后,可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我市也是全省较早出台该政策的城市。举个例子,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共有20万元的余额,计划购买一套总价100万元的住房,按首付20%计算,政策出台前,该职工家庭最高可以申请80万元的贷款,账户余额20万元不能提取,只能用来偿还贷款;政策出台后,既可以提取20万元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还可以申请80万元的贷款,“可提可贷”合计使用公积金100万元,进一步增强了职工购房能力。
自政策实施两年以来,共计为6956名职工支付首付款提取使用公积金6.49亿元,其中同时申请贷款的5063笔、金额25.84亿元,有效扩大了公积金使用范围,提高了职工住房消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