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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材诉讼请求一审被驳回 并负担90万元受理费

4月2日,三峡新材(600293)发布公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三峡新材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90万元由公司负担。

公司请求为:判令恒波公司偿还三峡新材代其向深圳建行偿付贷款本息的资金合计1.62亿元,并向三峡新材赔偿代偿资金占用损失,确认三峡新材对恒波公司名下的两处不动产处置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请求确认恒波公司与三峡新材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有效,确认三峡新材对质押的应收账款为6.98亿元等。

2024年前三季度,三峡新材实现收入12.34亿元,归母净利润1407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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