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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 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

  证券时报记者 郭博昊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加快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更好发挥价格信号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10年,价格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全社会97.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极大优化了资源配置。

  在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方面,《意见》提出,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稳妥有序推进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让更多价格由市场形成。如,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

  《意见》要求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监管等规则,夯实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有序发展油气、煤炭等交易市场。完善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健全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进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培育多元化竞争主体。同时,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

  价格信号是引导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为发挥价格信号在能源、公共服务等领域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意见》明确,健全能源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垃圾处理计量收费,优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同时,创新公共数据价格政策,促进公共数据安全高效开发利用。

  《意见》将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作为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的主要目标,兼顾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意见》明确,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价格政策与财政、货币、产业、就业等宏观政策协同发力。强化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应急调控,加大储备调节力度,加强预期管理、市场监管,引导价格平稳运行。

  市场价格监管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意见》强调,要强化事前引导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开展恶性竞争。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线上线下、现货期货联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探索在重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行业协会建立价格监督员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部门协同,统筹推进价格改革和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政策衔接和协同配合。合理把握改革时机和节奏,推动价格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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