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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所谓“对等关税”税率竟然是这么算的……

美国总统特朗普2日在白宫签署关于所谓“对等关税”的行政令前,现场展示了一张“对等关税”图表,其中一栏列有美方认定各贸易伙伴对美征收关税的“综合税率”,另一栏是美方对不同贸易伙伴征收的“对等关税”税率。

美国政府如何计算得出“对等关税”税率?其税率评估依据为何遭到媒体和专家质疑?

“官方公式”简单粗暴

美方表示,上述“综合税率”是把贸易伙伴对美关税税率、所谓“货币操纵”因素及其他非关税壁垒累计起来得出的一个数据。这个数怎么来的呢?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网站放出了一个计算公式。公式包含两个系数,一个是进口价格相对于关税的弹性φ,另一个是进口需求的价格弹性ε,以这两个系数与美国进口额的乘积为分母,而美国与一个国家的贸易逆差、即出口额减去进口额的数值为分子,计算出来的数据即为所谓“综合税率”。

乍一看这个公式有点复杂,但是别怕,美方果断“简化”了:他们经过所谓核算,将φ、ε两个系数分别给定为0.25和4,所以这俩数乘积是1,因此上述公式可简化表达为,综合税率=(美方出口额-美方进口额)/美方进口额。

然后,美方给贸易伙伴征收的所谓“对等关税”税率,就是在这个数据基础上“打个对折”。比如,美方认为欧盟、日本对美贸易实际税率分别为39%和46%,所以美方对欧盟、日本分别征收20%和24%的“对等关税”。

专家评价“无中生有”

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前财政部官员加里·赫夫鲍尔告诉新华社记者,特朗普政府对贸易伙伴的“对等关税”计算方法“没有任何依据”,“完全是无中生有”。

美国《纽约客》专栏记者、《大西洋》月刊撰稿人詹姆斯·苏罗维茨基表示,白宫计算“对等关税”所依据的“综合税率”完全是“胡说八道”,韩国、欧盟对美国征收的关税税率不可能高达50%和39%。

苏罗维茨基尝试计算方法后表示,美国的“对等关税”税率确实可粗略理解为,美国对贸易伙伴的贸易逆差除以美自贸易伙伴的进口总额。比如,美国与印度尼西亚的贸易逆差为179亿美元,印尼对美出口额为280亿美元,相除后结果为64%,与美国政府声称经过认真评估计算的关税税率一致。

□据新华社专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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