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乌苏市巡游出租车运价的公告
全市各族人民群众:
为促进乌苏市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关于调整乌苏市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乌发改〔2025〕35号)文件要求,现对乌苏市巡游出租车运价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
(一)起步价:不分车型,由现行7元/3公里调整为7元/2公里;
(二)续乘价:区分日间和夜间收费。由现行的1.5元/公里,调整为日间1.7元/公里,夜间2元/公里(北京时间00:00至凌晨07:00);
(三)等候费:仍按原标准3分钟按1公里租价收取。
二、执行时间
本次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出租车计价器调价过渡期为15天(4月1日至4月15日),在出租车计价器调整期间,新旧两种运价标准并存,4月16日起统一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原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苏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乌苏市出租车运价的通知》(乌发改价〔2014〕8号)同时废止。
三、相关要求
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政策和出租车行业的有关规定,提高服务质量,实行明码标价。对计价器不能正常使用或不使用计价器打表计费的、拒载、甩客以及不按规定出具发票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车费或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12328、0992-8508044
乌苏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