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资讯网 中意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前沿资讯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承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江苏汇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创投”)的参股公司上海赛领汇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汇鸿资管”)的股东上海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赛领汇鸿资管46%股权。基于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的整体考虑,汇鸿创投拟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造成汇鸿创投对赛领汇鸿资管拥有的主体权益的比例下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子公司放弃本次对赛领汇鸿资管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债务人

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子公司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船舶”)作为南京东泽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泽船舶”)债权人,于近日获悉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栖霞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25)苏0113破37号),因东泽船舶资不抵债,但其拥有长江岸线资源和完整的造船体系,具备重整的可行性,栖霞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东泽船舶的破产重整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开元船舶对东泽船舶的债权金额合计为本金13,649.11万元及相关利息,债权主要是由于船舶出口合作引起的海商合同纠纷形成。

二、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东泽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3月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靖安街道大棚村江边路2号

经营范围:船舶制造(10万吨以下)、修理;各种金属构件、建筑构件的制造;经营普通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五金工具;普通物资装卸、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熊成根持股55%,南京东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俞冬琴持股10%。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开元船舶与东泽船舶及相关方关于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涉诉事项,已于2022年1月24日获终审判决,原告开元船舶胜诉,法院判决东泽船舶偿还本金13,649.11万元及相关利息,并确认开元船舶对动产抵押登记证书(编号:苏A13-00-2016-0002)项下的抵押物享有抵押权,有权以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公开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8日公开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2021-077)及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终审判决胜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法院的有关规定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积极采取措施主张债权,同时做好与东泽船舶及管理人的沟通工作,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避免或减少相关损失。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债务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二)上述债权能否及时收回及收回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对上述债权计提减值准备273.03万元,后续将视重整推进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进展情况及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中意资讯网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