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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变更基金托管人名称及相关信息的公告

根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相应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公告》(以下简称《变更公告》),2025年4月3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公司名称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海通”)。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银华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变更基金托管人名称及相关信息。

一、涉及旗下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信息变更及修订法律文件

根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相应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公告》(以下简称《变更公告》),2025年4月3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公司名称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海通”),2025年4月3日,公司完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托管人信息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4日

关于银华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银华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农业50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4月7日起,本公司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农业50ETF(代码:159827)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5年4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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