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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东方法治论坛系列研讨会之一“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的法治跟进”成功举办

转自:上观新闻

2025年3月28日下午,由上海市法学会指导,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至合金融法治研究院、华东政法大学虞伟庆金融法律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以“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的法治跟进”为主题的2025年东方法治论坛系列研讨会,在上海兴华宾馆顺利举行。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等高校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以及实务工作者,共话如何通过法治手段更好保障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和应用。

会议开幕式由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吴弘主持。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姜平,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分别致辞,强调了通过法学理论与实务的研究,推进数字人民币体制机制完善的重要性。姜会长简要介绍了举办东方法治论坛及其系列研讨会的背景。他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数字人民币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首场2025东方法治论坛系列研讨会,本次会议以“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的法治跟进”为主题,请各位与会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支持、推进该领域实践探索和成果应用转化,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发展和全球央行数字货币治理夯实法理基础。市法学会将着力推动研究会和区法学会的协同发展,以有组织科研持续推动学术平台阵地建设。在打造《东方法学》学术平台阵地建设基础上,打造东方法治论坛及其系列研讨会,让更多市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和区法学会参与进来,共同推动“一体两翼”发展。

叶校长指出,数字人民币不仅是新时代金融活动中与现金人民币共存、服务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数字化货币形态,更是金融法治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试金石,期待本次研讨会能碰撞思想、凝聚共识,为构建央行数字货币法律制度的“中国方案”贡献智慧。

本次研讨会分为三个单元进行深入探讨。

第一单元“数字人民币应用发展的法制促进”由华东政法大学至合金融法治研究院院长、教授唐波主持。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法律合规部门兼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赵英,作了题为《数字人民币的法律安排及风险防控机制》的发言。他简要回顾了数字人民币研发应用的历史,并在双层运营体系、运营机构协议、用户协议、反洗钱管理以及业务风险管理等方面,系统阐述了数字人民币的法律安排。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室副主任、研究员赵磊作了题为《数字法币的属性及其意义》的发言。赵研究员从数字货币的分类入手,并结合货币信用体系的发展分析了数字人民币的货币属性,并在货币发行权、货币法偿性、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讨论了数字人民币的法律问题,并就发行数字人民币的现实意义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孟洲分享了对两位发言人的与谈体会。徐教授以数字人民币的试点实践为例,对数字人民币的法律性质、范围、类型化以及货币管理等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并从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视角提出了数字人民币的法律完善建议。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强力就两位发言人的内容作了与谈。强力教授分析了数字人民币的本质与功能,并从法律的视角,详细分析了数字人民币与传统货币在保护个人信息、提供支付安全和效率等方面的差异。

第二单元“数字人民币跨境流通的法律保障”由华东政法大学虞伟庆金融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伍坚主持。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沈伟作了题为《金融制裁背景下的数字人民币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发言。沈教授以美国对俄罗斯的金融制裁为起点,通过分析央行数字货币在金融制裁与反制裁中的角色,对数字人民币作为央行数字货币(CBDC)在国际化进程中的法律地位及意义进行了探讨。沈教授重点分析了在现行美元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中,数字人民币作为一种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于人民币国际化的潜力与制约因素。

上海政法学院佘山特聘岗教授李建星作了题为《意思自治与数字人民币的国际债务清偿能力》的发言。李教授通过实际案例,展现了数字人民币债务清偿过程中,私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与公法上的不得拒收原则之间的张力。李教授指出,数字人民币的跨境流通依赖开放性基础设施与使用便利性,而非单纯依托法定地位,因此呼吁数字人民币的跨境流通更应尊重私法自治。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宋晓燕分享了对两位发言人的与谈体会。宋院长基于成本收益与竞争中立的理论视角分析数字人民币的潜在挑战,包括现有支付生态的成熟性、中心化架构的量子计算破解风险、偏远地区技术覆盖成本等问题,应结合技术优势与制度可持续性权衡数字人民币的发展。

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符望从实务角度,就两位发言人的内容作了与谈。符专委认为,数字人民币作为央行数字货币(CBDC)在法律属性、技术路径与跨境场景等方面面临多重挑战,并通过比对跨境流通的国别政策差异与制裁风险,提出通过跨境多边合作提升技术兼容性与法律反制能力的对策建议。

第三单元“数字货币的监管与治理”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至合金融法治研究院秘书长、副教授贾希凌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教授李爱君作了题为《数字货币监管——以个人信息保护为视角》的发言。李教授认为,数字人民币作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需在技术架构、法律属性及个人信息保护间寻求平衡。李教授指出,数字人民币的流通依赖个人信息处理,但应避免混淆其数据与货币属性,建议通过分层监管明确主体责任,并完善匿名规则与侵权救济机制,以兼顾支付效率与隐私安全。

苏州币达数字资产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方磊作了题为《罚没虚拟货币代处置业务的理论与实践》的发言。方磊介绍了我国境内的虚拟货币监管政策以及罚没虚拟货币处置工作的现状,梳理了罚没虚拟货币代处置业务的理论与现实,并对罚没虚拟资金代处置业务的合规性展开了探讨。

上海政法学院上合基地教授张继红分享了对两位发言人的与谈体会。张教授认为,数字人民币推广面临政策力度与民众接受度的显著反差,其核心博弈点在于隐私保护与反洗钱义务的平衡难题。张教授建议,宜优化数字人民币钱包分级功能并明确个人信息处理的必要性边界,以破解“政策热、使用冷”的困境。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菊萍从实务角度,就两位发言人的内容作了与谈。吴检察长介绍了虚拟货币在刑事司法中面临的法律属性与处置路径双重困境,并提出宜通过立法明确虚拟货币的财产地位,并协同央行、公安部构建特许的跨境处置接口,以破解“判而不处”困局,避免涉案资产流失。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柯达从“政策”、“价值”、“竞争”三个角度对数字人民币与虚拟货币的关系作了与谈。柯教授认为,要不要发行央行数字货币、要不要限制甚至禁止虚拟货币是政策问题而非法律问题,法律上不宜直接评判私人领域新兴事物的潜在价值,而应对其实施基于风险的治理手段。数字人民币与传统支付手段在零售支付领域可能会发生竞争,因此其更适合发挥兜底保障的作用。

会议闭幕式由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秘书长李慧俊主持。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吴弘对各位嘉宾的精彩发言表示感谢,重申了本次研讨会的背景与目的,并进行了总结发言。吴教授认为,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应用需兼顾商业银行利益平衡与技术路径选择,其采用双层架构意在缓冲对传统银行体系的冲击。吴教授基于法学界对数字人民币等新生事物持有的谨慎态度和钻研精神,表示期待看到更多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对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法律建议。

本次研讨会汇聚学界与实务界的权威观点,与会嘉宾围绕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的法治跟进展开深入探讨,成功搭建起贯通理论前沿与实务创新的高质量学术交流平台,为推动数字人民币理论研究与行业实践深度融合注入新动力,并对数字人民币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供了参考借鉴。

王 健 郭 骏

上海市法学会官网

http://www.sl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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