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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葡萄酒四级、三级品酒师培训的通知

来源:中国酒业协会

各酒业及酒类相关从业人员:

职业技能人才政策已经调整完毕,国家大力支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积极鼓励行业根据发展趋势及实际用人需求开展行业自主评价工作。为响应国家号召,为酒业发展服务,培养壮大人才队伍。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酒业协会的共同指导下,辽宁省酿酒协会和北京中酒荟萃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在辽宁开展葡萄酒四级、三级品酒师培训、评价鉴定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单位

中国轻工联合会

中国酒业协会

二、主办单位

辽宁省酿酒协会

三、培训机构

北京中酒荟萃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评价鉴定机构

辽宁省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辽宁省酿酒协会

五、证书发放

申报参加认定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条件者可获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辽宁省酿酒协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及中国酒业协会颁发的行业自主评价证书。

六、计划培训及考核时间及地点

计划培训、考核时间:2025年6月上旬

培训、考核地点:沈阳或本溪,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截止至5月28日。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培训时间会酌情调整,提前告知。

七、培训、评价鉴定方式

1、培训分理论学习和实操学习,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

2、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需参加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

八、自主评价申报条件

(一)葡萄酒三级品酒师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条件(满足一项条件即可)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葡萄酒四级品酒师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证及行业评价证书的条件(满足一项条件即可)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三)相关专业

食品加工与检验、食品生物工艺、食品生物技术、酿酒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营养与检测、酿酒技术、发酵技术、食品生物技术、食品加工技术、微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技术及应用、酿酒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等。

九、申报材料

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及行业自主评价证书考生报名时须按认定要求,提交如下资料(原件电子版资料及纸质版资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2份,要求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填写并签名。

(2)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免冠、彩色、白底,jpg格式,尺寸比例3:4(宽/高比例),单张小于200KB;上述条件规定的纸质版照片2张。

(3)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4)工作证明2份;

(5)学历证明或毕业证复印件2份;

(6)葡萄酒四级品酒师证书复印件2份(三级学员)

申报表签字盖章、贴好照片后,先提交扫描电子版文件,发送到邮箱:liaobaijiuxie@163.com,纸质版带到培训现场。

人社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www.osta.org.cn/查询。

十、收费标准

1、培训费:四级品酒师4000元/人;三级品酒师4500元/人;(以上费用含培训费、教材费、标准酒样费等),中国酒业协会会员及辽宁省酿酒协会会员单位每人可优惠500元,培训费统一汇至中酒教育公司,食宿统一安排;

2、评价鉴定费:三、四级品酒师300元/人,评价鉴定费统一汇至辽宁省酿酒协会。

十一、缴费账户

1、培训费汇款账户:

账户名:北京中酒荟萃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屯支行

账户号:110945926710202

(注:汇款时请在备注中填写“姓名+辽宁班”)

2、鉴定费汇款账户:

账户名:辽宁省酿酒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沈阳联合路支行

账户号:303856329238

(注:上述费用请于2025年5月28日前分别汇款,汇款时请在备注中填写“姓名+辽宁班”。培训费由北京中酒荟萃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发票、鉴定费由辽宁省酿酒协会提供发票。)

 十二、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吴 晶 13889132525(微信同号)

于 彬 13811509693(微信同号)

北京中酒荟萃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

编审 / 李林

美编 / 林钰鸿

校对 / 高欢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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