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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明代藩王的物质文化史

转自:上观新闻

拱卫皇室为“藩”,展现皇权为“屏”,明代藩王被赋予藩屏天下的重任,后人却道他们是百无一用的贵族寄生虫。然而正是这些“无用之人”,为世人留下无数珍宝。

晋王的崇善寺,肃王的玄妙观;周王的《东书堂帖》,鲁王的《画法大成》;潞王的仿古铜鼎,梁王妃的宝石金簪……还有宁化王的老陈醋,无处不见宗藩的参与或赞助。

《藩屏:明代藩王的艺术与权力》的作者柯律格通过对藩王物质文化的实地考察,展现了艺术对藩屏帝业的重要意义,从反思史学研究中的刻板偏见出发,力图构建更全面、更多元的明史叙事。

《藩屏:明代藩王的艺术与权力》,[英]柯律格 著,黄晓鹃 译,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内文选读:

藩王墓传递出的信息

每天早上,当湖北省博物馆新馆开门时,一批批参观者就会穿过馆藏的考古珍品,涌进顶层的一间展厅。这个灯光昏暗的空间存放着从墓葬出土的精美绝伦的文物,让人想起黑暗的墓室内部。墓主梁庄王朱瞻垍(1411—1441)来自明代存在时间最短的藩国之一,是第一代和最后一代梁王。他是朱高炽的第九子,英年早逝的朱高炽则是明代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他治下短暂的洪熙纪年从1425年1月20日持续到1426年2月7日。梁庄王在中国历史上并无任何重要地位,在考古学家发掘他的墓葬以前,他的名字几乎不为人所知。梁庄王墓位于湖北省中部一片富饶的农田中,在钟祥市东南25公里的乡间。它在发掘时被描述为自万历皇帝定陵的考古发掘(1956—1958)以来最重要的明代发现。近年来,这座现已闻名于世的墓葬更成为研究多种明代物质文化的参照标准。吸引众多观众的是令人叹为观止的随葬品。除了陶瓷、玉器和像青铜器、铁器这样的非贵重金属器,墓葬中还有大量前所未有的金银器皿和首饰,多数金银首饰上还镶嵌着体积和质量都非常可观的宝石。这类物品大多数为墓主生前所用,而非明器,由此我们得以窥见业已荡然无存的明代藩邸中的奢华生活。这些物品使得不幸的梁庄王立刻为中国的专家与大众所知,很多人都读到过或者亲眼见过这些令人印象深刻的发现。然而对梁庄王墓的关注掩盖了一个重要事实:很多发现,而且是最引人注目的发现,显然与同样葬于此处的王妃有关。梁王妃魏氏逝于1451年,比其夫君多活了十年。如前文所说,明代藩王在过去一个世纪中几乎没有受到史学研究的任何关注,作为他们配偶的王家女眷在历史研究中就更无一席之地了。她们作为生物学意义上复制者的角色(即作为王家继承人的孕育者),可以与承担文化复制使命的藩王进行类比,这一点在此前的章节中已予以讨论。然而,丧仪给予了这些女性一定程度上转瞬即逝的可见度。与死亡相关的物质文化流传至今,使我们至少可以去探究她们在世之时对某些事情的重要性,甚至是她们在一个形式和实质上的父权社会中行使能动性的方式。

藩王墓在明代非常重要,这一点毫无疑问。本书已经谈到了它们在景观中的显著性,至少是在像湖广这样的省份中。正如多种文献资料所示,它们显然在相当程度上受到中央的管制和约束。然而,与不复存在的藩邸不同,得以幸存的墓葬数量相当多,因此我们能够把文献中墓葬制度的理想情况与地面和地下的实际情况加以对照。2005年的一项研究列出了56座已知的亲王墓,以及10座亲王妃墓和13座郡王墓。其中绝大多数的墓葬已在过去的几百年中被盗掘,仅余墓址墓穴。有明一代只有23座墓葬留下了足够的考古证据,使我们可以对其形式和内容有大致了解,其中最早的是1389年入葬的明太祖之子鲁荒王朱檀墓,最晚的是1634年入葬的益定王朱由木墓。这些墓葬的地理分布非常之广,涵盖了遍布明代疆域的藩国,有的位于今湖北省和山西省,也有的位于山东、河南、辽宁、江西、陕西和四川。对这些墓葬的分析显示,藩王墓完全没有标准的建筑方式,绝非受单一的标准式样所限制。相反,它们表现出了相当程度的差异性,以至于不论是从年代还是从地理位置来看,均不存在可辨别的模式。虽然所有的墓葬都曾有一望可见的封土,四周筑有封闭的墙体加以保护,还有一条列有石像生的神道通向饰以精美琉璃瓦的地上建筑,如今多数却仅存碎砖瓦砾。至于地宫的结构和墓室本身,各墓之间则有在四川省(偶尔也见于他处)看到对精美的仿制材料建筑的喜爱,如用釉彩、彩绘和雕漆装饰的石制建筑来模仿木壁架结构,这样的形式不见于他处。某些墓葬有一定程度的内部壁画装饰,另一些则没有。或许我们最终只能说,一方面我们的样本量过小,难以总结出一个模式,另一方面这些样本数量又足以表明它们并无规律可言;此处的多样性比所谓的符合规制更为重要,而发表的发掘报告却很奇怪地反复唠叨规制的问题。我们应该强调的或许是,多样性暗示了能动性和选择。藩王墓并非依据一套定例来建筑和装饰,而是反映了特定社会和历史背景下人为的决定。究竟是谁做出了决定,以及这种能动性是如何实现的,则是更加难以回答的问题。

当我们对随葬品进行分析时,这一点同样十分明显:随葬品的内容是经过决定的,而不是对规制的照本宣科。当《藩献记》强调荡阴端肃王不仅“好文雅”,而且也是节俭的典范、“一无豪侈之习”时,它告诉我们端肃王薨逝时装殓“无余玉帛”。文中或许有一定程度的言过其实,但提到这种罕见的节俭行为本身就说明其他宗室成员有着不同的选择。此处的情况同样趋于多样化而非标准化。如上文所述,很多墓葬都曾遭到盗掘,因此为了更加严谨地研究随葬品,把分析仅限于十座留下了足够考古证据的王墓会更为妥当。这样做仍然会有很大的时间跨度,而地理上的距离相对较近:一座位于山东,三座位于湖北,六座位于江西。从这十座墓葬中,我们可以立刻看到差异性:只有六座墓葬为藩王与王妃的合葬墓(在其他四个墓葬中,王妃应该是各自葬于另外的墓中)。这一点可能非常重要,我们在下文还会加以分析。墓中的随葬品也有着相当的差异。衡量差异的指标之一是墓俑。以俑人随葬,让这些侍从的塑像在墓主死后继续侍奉的习俗一直持续到明代,某些藩王墓中的墓俑数量相当可观,虽然就单个墓葬来看,规模远不及早期的兵马俑。这些陶俑可能是彩绘或者彩釉的,也有的未加修饰。然而重要的是,并非所有藩王墓中都有这样的墓俑。事实上,在十座留有充足考古证据的王墓中,八个无随葬俑。其余两座有随葬俑的墓也存在差异。1389年的山东鲁荒王朱檀墓中有超过400件松木雕刻并彩绘的俑人和马匹,足以组成一整支护卫队和王府仪仗。而1539年的江西益端王朱祐槟墓中虽有彩绘的陶俑,但数量只有110个,其中最多的一组是30个男女乐俑。一部分被盗掘的王墓中仍有随葬俑,因为盗墓者不认为它们是有价值的。如果将这些随葬俑也考虑在内,我们还可以看到木制和陶制俑人的差别。但其中同样没有可辨识的年代或是地理上的规律,相反,似乎是偶然因素或地方因素在起作用。同样有差异的还有俑在墓中放置和排列的方式。例如,在前文提到的1539年益端王朱祐槟墓中,俑在棺床前排成六列。而在1495年的汧阳端懿王朱公鏳墓中,俑立于死者的两边。这种区分(正如对陶制和木制材料的比较)或许显得过于学究气,但在一个讲究摆放位置和物质性的文化和语境中,如果假设这种安排纯粹是随机的显然不够妥当。

原标题:《一部明代藩王的物质文化史》

栏目主编:朱自奋

来源:作者:[英]柯律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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