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中标项目,有没有一个标准,比如一千万以下不公告,一千万元以上的公告,还是逢你们高兴,想公告就公告,不想就不公告。
董秘回答(建工修复SZ300958):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合同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根据上述标准对中标项目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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