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优化培养供给体系、强化就业指导体系等六方面提出20条具体意见。
根据意见,这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经过3至5年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全员、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服务体系,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优化培养供给体系
推进人才需求数据共享归集
就优化培养供给体系,意见明确三条措施:科学研判人才发展趋势及供需状况;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完善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
意见指出,推进人才需求数据共享归集,建设人才需求数据库。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优化高校层次类型和区域布局,引导高校明确办学定位、分类特色发展。综合考虑高校办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状况,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制定专项招生计划。围绕满足学生职业发展需要,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完善转专业、辅修其他专业等规定。
强化就业指导体系
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实习机会
就强化就业指导体系,意见明确三条措施: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加强就业教育引导;健全就业实习与见习制度。
意见指出,完善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标准,推动高校将其列为必修课,打造一批国家规划教材、示范课程和教学成果。把就业教育作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内容,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健全就业实习制度,推动大学生利用寒暑假至少开展一次就业实习,强化实习责任保险保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实习机会。支持相关用人单位设立就业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建好用好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健全求职招聘体系
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就健全求职招聘体系,意见提出,强化校园招聘和就业市场服务;推进重点领域人才服务;优化规范招聘安排和秩序;发挥多元主体作用。
意见指出,推动校内外招聘资源共享,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挖掘国家重大战略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提供多元化精准化就业服务。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支持校企联合培养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统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聘(录)高校毕业生时间安排。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拓岗,深挖吸纳就业潜力。群团组织围绕服务对象需要,提供特色化求职招聘服务。
完善帮扶援助体系
实施“宏志助航”就业能力培训项目
就完善帮扶援助体系,意见提出,为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帮扶对象提供服务和援助。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意见还提出,推动政、企、校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帮扶对象。落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就业帮扶要求。实施“宏志助航”就业能力培训项目,有序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帮扶实效。各级公共实训基地强化对帮扶对象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巩固支持保障体系
推广数字化就业服务新模式
就巩固支持保障体系,意见提出6条措施:建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打造专业化就业指导教师队伍;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推广数字化就业服务新模式;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和良好氛围;强化组织实施。
意见指出,统筹优化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建强省级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高校按规定配齐校级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健全校外专家担任兼职就业指导教师的保障机制。畅通高校就业指导教师职业发展路径,发布职业标准,将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纳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鼓励就业指导教师等申报相应职称,支持就业指导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深造发展。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高端智库,依托现有机构加强就业研究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供需适配研究、就业政策论证与效果评估、就业与产业大数据分析等。
意见还提到,建强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推进国家、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互联共享,打造“24365校园招聘服务”“职引未来招聘服务”等品牌。制定高校毕业生数字化就业服务标准规范,推广移动端服务。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规范招聘(录)工作,按照岗位需求合理确定学历层次等招聘(录)条件。维护合法就业权益,纠正和消除就业歧视。各类招聘(录)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设置与岗位需求无关的限制性条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高校强化组织协调,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相关部门和院系具体落实,增强工作合力。
文/本报记者 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