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远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以及公共法律服务仍存在的资源分布不均、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解决,让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精准高效,更好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提升知晓率。信息时代,传播无处不在,但对于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而言,接收信息渠道较少、依法维权意识较弱,这就要求公共法律服务应更具针对性、实用性。一方面,要借助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以图文并茂、案例说法等形式,生动形象地宣传法律知识,将公共法律服务打造成“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的贴身服务;另一方面,要深入团场、连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面对面为职工群众答疑解惑,提升法律知识的到达率、普及率和知晓率。
提升服务质量。公共法律服务虽说免费,但服务不能打折。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充实专业人员队伍,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同时,要对重点群体给予重点关注,提供更加贴心、专业的法律服务。比如,开辟农民工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帮助农民工们及时拿回辛苦钱;与时俱进为新业态劳动者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让法治阳光照亮社会每一个角落。
统筹服务资源。要均衡配置团场、连队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服务范围,促进资源共建共享。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支持利用互联网等方式开展远程法律服务。要加强部门配合,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政、信访等部门单位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工作对接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
公共法律服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只有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让法律服务就在职工群众身边,持续提升服务效能,才能夯实法治运行的基础,更好回应职工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