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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卖盗版书辩称为消费者谋福利,均被判刑

转自:九派新闻

【#2人卖盗版书辩称为消费者谋福利#,均被判刑】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8日消息:2023年9月4日,山东沂源县居民张某报案称,其在某网店买到了盗版的雅思学习资料;同年9月7日,居民王某也报案称在该网店购买到了盗版的雅思真题。两名报案人均表示,该网店销售的书籍尺寸较小,且纸张颜色发暗,与正版书籍存在明显差异,严重影响学习效果。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立案取证,发现该网店书籍的日交易量达上百本。2024年6月18日,该网店实际经营人聂某被警方抓获。聂某供述其销售的盗版书籍系委托陈某印刷的,并通过微信、支付宝向陈某支付盗版书籍印刷款共计800余万元。2024年6月21日,陈某被警方抓获。经进一步查证,聂某在2023年曾因侵犯他人著作权被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陈某也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于2023年7月24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侦查阶段,二人态度恶劣,坚称正版书籍的售价过高,销售盗版书籍是为广大消费者“谋福利”,拒不交代自己的销售数额以及获利情况。2024年10月22日,沂源县检察院依法对聂某、陈某涉嫌侵犯著作权案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聂某、陈某与著作权人公司达成和解,共计赔偿该公司80万元,并向该公司真诚道歉。2025年1月23日,经沂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沂源县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聂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与之前被判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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