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邯郸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邯郸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我中心拟收储邯郸市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和平路以北、陵西大街以东、城东街以西、城南路以南的1宗土地,国有土地证书编号为:邯市国用(2014)第C010009号,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证载面积9000平方米(13.5亩),本次收储9000平方米土地。
上述土地如有权属争议、土地抵押、法院查封等情况,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邯郸市土地储备中心联系。否则,视为无异议,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2076395
邯郸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