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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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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何小维先生的辞职申请,何小维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子公司任职;何小维先生的原任期自2024年6月14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止本公告日,何小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8,181股。何小维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承诺进行管理。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何小维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何小维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少于法定人数,为了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须补选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何小维先生辞任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之前,何小维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彭雷清女士(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彭雷清女士将与公司其他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9日

附件:

彭雷清简历:

彭雷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7月生,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美国密苏里大学访问学者,获广东省第六届“教学名师”称号。自2001年担任广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2001.3-2017.5);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兼执行院长(2017.5-2021.7),目前任广东财经大学商贸物流与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广东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广东省技术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贸易经济教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消费经济学会理事,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推销员、营销师”职业技能鉴定专家,担任广东连锁经营协会“优秀门店”评比活动的专家评委。兼任顺德青年企业家协会顾问。主要从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方面的教学和研究。讲授市场营销、分销渠道管理、团队管理等课程,研究领域主要为企业管理(含市场营销、商贸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在《管理世界》、《商业经济与管理》等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40余篇,多项研究成果获奖。主持国家教育部、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等数十项,撰写出版著作《绿色营销——环境与市场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银行业市场营销》、《零售营销》、《广东省现代物流发展策略研究》、《人才资源开发》等,成果《绿色营销——市场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中国企业分销网络设计的三大误区》、《广州流通发展报告》先后获广东省教育厅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和三等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曾担任万孚生物、广东美涂士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彭雷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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