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劲嘉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供应链”)就公司及劲嘉供应链与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晨鸣”)的买卖合同纠纷分别向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债权逾期暨提起诉讼的公告》。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与湛江晨鸣的买卖合同纠纷
目前该案件已被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劲嘉供应链与湛江晨鸣的买卖合同纠纷
该案件于2025年3月4日开庭审理,2025年3月10日,劲嘉供应链收到《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粤0811民初192号)》,取得一审判决结果,劲嘉供应链胜诉,具体情况如下:
1、当事人
原告:深圳前海劲嘉供应链有限公司
被告: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
2、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713,993.99元;
(2)判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及财产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承担。
3、判决结果
(1)限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713,993.99元和违约金(以713,993.9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03%计算,从2024年12月27日起计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给原告;
(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3)案件受理费及案件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湛江晨鸣的买卖合同纠纷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劲嘉供应链与湛江晨鸣的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已获胜诉判决,案件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部分或全部款项按照相应判决收回,将对公司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