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广西公布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
首次将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分开征集
本报讯 记者付娟报道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陆续公布2025—2026年度燃油乘用车和新能源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名单。本次是广西首次将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分开征集,均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
2024年底,广西分别发布了2025—2026年度燃油乘用车和新能源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的征集公告,框架协议的期限均为2025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征集公告明确,本次征集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即视为签订框架协议。本次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直接选定。采购人依据入围供应商服务价格、质量及服务便利性及用户评价等因素,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根据征集公告,燃油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和新能源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均为6个采购包,车型类别与2023年度的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保持一致,均包含轿车、越野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和其他乘用车6个类别。
对于今年首次将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分开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是为了积极落实财政部“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的工作要求;二是借鉴外省市有关经验做法,结合我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相关要求和广西工作实际,决定对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框架协议采购分别单独实施;三是对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加以区分并单独成立项目,不采用分包模式,能提升政府采购平台数据统计的准确性,为政策落实及强化监管提供支撑。
今年,广西不仅将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分开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而且都采用了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这与其他省市一般燃油车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新能源车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有所不同。记者梳理发现,广西此前一直对乘用车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当前公务乘用车辆以生产厂家授权销售模式为主,该模式存在同一品牌授权家数少、有销售许可限制和地域限制等弊端,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克服了厂家授权销售模式弊端,充分利用合格商家资源,激发市场发展活力。”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广西新能源汽车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可以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的情形,因此按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
2024年,广西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为1045台,其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超30%。“今年按照财政部有关政策要求,新一轮燃油车和新能源车框架协议采购完成征集后,预计我区新能源汽车采购量将进一步上升。”该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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