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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年以来保险公司收到“罚单”超两百张

2025年开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及各地分支机构持续强化保险行业监管。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信息显示,截至3月13日,今年全国保险公司累计收到“罚单”216张,合计罚没金额达6935.69万元。从违规类型看,编制虚假材料、业务操作违规、保险欺诈等仍是主要问题。监管对重点问题“亮剑”势头延续,从数额上看处罚力度有所加大,部分头部险企分支机构出现高额罚单。法律界人士提醒,保险消费者相对弱势,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

头部险企收到两张“千万元罚单”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统计,截至2025年3月13日,全国已有216家保险机构(含分支机构)被罚,涉及全国28个省份。其中财险公司被罚120次,占比过半,罚款金额达5166.4万元;寿险公司被罚94次,占比36.7%,罚款金额为1745.29万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一张单笔最高的“千万元罚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2月8日,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车险、农险、保证保险条款费率,相关报告、文件等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未按规定办理再保险业务等”多项违规,监管部门对总公司罚款430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685万元,上述处罚金额总计1115万元,创下今年以来金融监管系统对保险公司单笔最高“罚单”。同时对袁辉、张海波、王曙光等27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184万元。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则收到另一张“千万元罚单”。同样在2月8日,公司因“未严格执行条款费率,无资质代理销售寿险公司保险产品,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资金运用管理不到位等”等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总局予以警告,并罚款约823.3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约210.36万元,罚没合计约1033.71万元。对方远近、左卫东、姜琦等12名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131万元。

对比2024年第四季度,今年首季行政处罚数量达216家次,不及去年四季度的327家次,但罚没金额达到6935.69万元,已超过去年四季度的6680.85万元。平均每张“罚单”罚没金额较去年上升57.17%。

从地域看,江苏、山东、吉林三地罚单数量居前,分别达23张、21张、20张。其中,江苏省多家险企因财务数据造假、业务数据不真实等被集中处罚,单省罚没金额约650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一些险企被罚,或与其经营能力下滑、合规风险加大有关。例如,收到年内“第三大罚单”的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涉及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保险欺诈,被罚235万元。北大方正人寿披露信息显示,其2024年四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93.3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5.63%,虽较上季度小幅上升,但风险综合评级仍为C类,且预测下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将降至78.71%。

“虚假材料”占比近半 展业质量待提高

从违规事由看,“三大问题”尤为突出。涉及“虚假材料”的共有124张“罚单”,占比超五成。主要包括虚列费用套取资金、虚构中介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等。其中“百万元”罚单颇为引人注意。1月2日,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因“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欺骗投保人、编制虚假的客户信息”,被罚235万元。

“业务违规”紧随其后,共产生104张“罚单”,占比48%,主要包括未按规定使用备案条款费率、跨区域经营、内控管理缺失等。

例如,某财险云南省分公司遭处罚144万元,违规行为包括“委托无资质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跨年度列支展业费用”等。某财险甘肃分公司也于今年1月因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问题被罚62.7万元。

此外,与保险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的“保险欺诈”问题共产生36张“罚单”。典型违规行为包括欺骗投保人、承诺合同外利益、诱导不实告知等。例如,某财险茂名市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等违规行为,被罚85万元;某寿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等违规行为,被罚73万元;某寿险临夏县支公司因“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被罚7万元……

消费者权益受损 监管方严问责

值得注意的是,“给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成为高频违规项,保险欺诈相关罚单中31张涉及该项违规。业内人士指出,“虚假材料”“业务违规”反映的是保险公司内控问题,而“保险欺诈”则更多涉及保险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可能遭受因购买‘高保费、低保障’的保险产品和退保造成的经济损失;因诱导消费者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保单无效,致使消费者无法获得预期赔付;因保险机构的口头承诺、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等等。”北京市华泰(西城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陈泽硕指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处于弱势地位,即使保险公司存在违规行为,消费者也难以取得相关证据。

对于高发违规行为,监管也从提高行业内控水平角度持续发力。从今年处罚情况来看,监管持续聚焦数据真实性。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从处罚情况来看,监管部门通过调取系统数据、穿透核查业务凭证等方式,加大对虚假报表、虚挂费用的打击力度。

同时,“问责到人”进一步强化。今年有4张“罚单”同时处罚公司与相关责任人。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违规案中,27名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84万元;康泰在线违规案中,12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31万元。

除了加强对违规个案的惩处,强监管体系建设也在持续推进。《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保险公司统一监管评级制度,金融监管总局将依据《评级办法》对保险公司开展监管评级并实施分类监管。《评级办法》要求全面考虑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负债质量、资产质量(含资产负债匹配)、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经营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的风险,并根据整体风险大小确定评级结果,充分真实反映其实际风险水平。此前举行的金融监管总局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透露,“建立金融消保工作协调机制,消费者服务平台和产品查询平台上线运行”等多项措施已落地。

业内人士提醒,保险消费者在遭遇保险欺诈等问题时,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泽硕介绍,消费者可向各级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如拨打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维权电话“12378”,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投诉、申请纠纷调解。消费者在保险机构拒绝调解的情况下,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消费者在发现保险违规行为时,应当立即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保单合同、缴纳保险费的银行回单、保险宣传单页、与保险经纪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等。”陈泽硕同时提示,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也需警惕非法中介以“代理维权”“全额退保”为幌子,引诱消费者支付高额代理费,因此遭受更大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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