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作出决定时间 |
1 | 山西正大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长金管罚决字〔2025〕10号 | 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 |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百零一条 |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5000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 | 2025年3月6日 |
2 | 康昊(时任山西正大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长金管罚决字〔2025〕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第一百零一条 | 警告,罚款5000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 | 2025年3月6日 |
长金管罚决字〔2025〕10号、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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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金管罚决字〔2025〕10号、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