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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再大的网红也不例外

先来看新闻:据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一名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红歌手杨某拒绝还债隐匿行踪,还打算开全国巡回演唱会。法院执行局跨省1300公里,运用大数据等手段精准定位,蹲守16小时后将其控制。

对此,有评论指出:千里“追星”的这一过程彰显了法律的执行力和公正性——无论你是普通百姓,还是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红,只要触犯法律,就必将受到制裁。

大家都知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含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不管你是谁,违法犯罪了,都应受到法律的惩处。不过现在,有人觉得自己比王子还厉害,比如一些所谓的网红。

网红是指在现实或网络生活中因某个事件或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网红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营销团队、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近年来,许多人通过网络平台迅速走红,但是,塌房的网红也不少。尽管塌房的具体原因有所不同,但整体看,都是在一夜爆红之后,逐渐变得膨胀起来,无所顾忌,无法无天。大抵是觉得自己粉丝多了,能在网上一呼万应,产生了高高在上的特权幻觉。利用流量的影响力要挟式维权,本质是携流量之余威,谋个人之私利。

当然,网红的走红离不开粉丝的追捧,直播间里呼风唤雨惯了,到了现实生活中自然也想呼风唤雨。网红们之所以敢要求所谓的特权,实际上也是因为其懂得自己拥有众多粉丝,认为可以借助粉丝力量为自己撑腰。很多时候,网红的恣意妄为正是粉丝的狂热追捧造成的,粉丝的支持惯出了部分网红一身臭毛病。

大家可以回忆一下,类似“网红骑摩托车上高速被拦发视频维权”“‘美食博主’打着探店或维权的名号要求吃霸王餐”等事件屡见不鲜。还有网红故意激怒他人,再用断章取义的视频,引来粉丝们的口诛笔伐,工作人员只能吃哑巴亏,还要反过来认错、整改。

“网红特权”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而是与个人素质、网络平台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缺失有关。网红背后有巨大的利益驱动,这本无可厚非,但庞大的粉丝群体使其言论和行为具有更广泛的传播渠道,倘若不经思考便发布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或者误导性信息,往往会引发一系列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连锁反应。“网红特权”的产生不仅挑战了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边界,更诱使诸多青少年争相追捧将其视为天经地义、本该如此,这股歪风邪气应当被打压。

法律红线不能碰、道德底线不能踩,谁刻意踩碰,谁就该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每个公民所应具有的基本认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大的网红也不例外。

苏轼曾说过:“以快一时之论,而不知其祸之至于此也。”滥用舆论力量索要“特权”,不仅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会自我招黑,倘若触及法律红线,终究是跑不掉的。

小马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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