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九派新闻
【#广东一公司招用童工被罚2万元#】近日,广东省惠州市一家公司因招用童工,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元。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惠州市元上实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其在2025年2月18日招用四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根据处罚决定书,被招用的童工分别为李某某、韦某某、周某某和黄某某。惠阳区人社局通过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告知书等证据认定了该公司的违法事实。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惠阳区人社局责令该公司在接到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该处罚决定,公司可在60日内向惠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