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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闻|珠海一男子吃癞蛤蟆身亡!官方:有剧毒无解药,网友:看到都害怕还敢吃

“癞蛤蟆”可不能吃!

近日,珠海一男子

因在家中食用蟾蜍中毒,

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仍遗憾离世。

蟾蜍体内含剧毒物质

中毒严重者有死亡风险

据记者了解,蟾蜍(癞蛤蟆)皮肤及腺体中含有多类有毒物质,包括蟾蜍毒素、肾上腺素类似物等,这些成分可直接影响心脏、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

人因误食、过量使用蟾蜍或其分泌物(如蟾酥)而引发毒性反应,中毒后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心悸、心律不齐等症状,严重时甚至导致呼吸衰竭或心脏骤停。

直接接触蟾蜍也可能导致皮肤出现红肿、红疹、瘙痒等症状,还有可能引起荨麻疹、接触性皮炎等过敏性皮肤病。如果毒液进入眼睛,还会引起视力下降、眼部红肿、瘙痒等症状,严重时可导致失明。

高温、泡酒、只吃腿肉都无法去毒

有医学界人士表示,民间流传的“蟾蜍去毒偏方”均缺乏科学依据,其有效性及安全性未获任何专业认证。

蟾蜍毒素性质稳定,普通厨房加工手段无法破坏其毒性,用120℃的水将蟾蜍煮沸加热,4小时后仍能检出毒性成分。

至于将之泡酒可消除毒性并无科学根据,酒精反而会加速毒素溶解,近年已有多起饮用蟾蜍酒致死案例。

仅食用腿部肌肉也无法避免危险,因为毒素可通过蟾蜍的淋巴循环渗透至全身组织。

珠海疾控提醒:· 切勿听信民间偏方,擅自食用蟾蜍及其制品。· 蟾蜍毒素毒性强,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 如不慎误食蟾蜍,应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珠海发布预警:市民不要捕捞、采摘、买卖、食用

近日,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预警,提醒广大市民预防有毒有害动植物中毒。详情如下:

近期,珠海市气温、湿度普遍回升,野生动植物发育、生长旺盛,每年3-5月是野生毒蘑菇、野生河豚鱼等有毒有害动植物中毒的高峰期,中毒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为预防有毒有害动植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请广大市民不捕捞、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野生毒蘑菇、野生河豚鱼等,以及难以识别或来源不明的野生动植物。

 一、常见有毒有害动植物 

(一)野生河豚鱼

3~5月,河豚鱼皮下脂肪含量最高,肉质鲜美,但也是河豚鱼毒性最强时节。河豚鱼的毒性是由其体内的河鲀毒素引起的,0.5毫克就能致死,中毒过程急速而剧烈,尚无特效解毒药。

河鲀毒素耐酸、耐高温,需220℃以上方可分解,一般烹调手段包括盐腌、日晒等都难以破坏;经过专业处理的河豚也并非没有毒性,过量食用依然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唯一有效的预防方法就是不捕捞、不销售、不购买、不加工、不食用野生河豚鱼,未经审批的企业不得加工河豚整鱼,餐饮单位不得为消费者提供野生河豚鱼加工制作服务。

(二)蟾蜍

蟾蜍是两栖动物,俗称癞蛤蟆。蟾蜍的毒性物质,不单存在于耳下腺和皮肤腺,还存在于肌肉、肝脏和卵巢。

为防止中毒,市民切勿随意食用蟾蜍,购买食用蛙类时要辨清蟾蜍,慎防中毒。餐饮单位禁止加工制作蟾蜍。

目前对蟾蜍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发生误食蟾蜍中毒,应立即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皮肤染毒也要迅速用温开水冲洗,并尽快送医院处理。

(三)织纹螺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等,其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1厘米、宽度约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

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河豚毒素和麻痹性贝类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四)野生毒蘑菇

毒蘑菇种类繁多,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严重者可导致死亡。

毒蘑菇中毒事件主要由家庭误采、误食导致。关于毒蘑菇:

一是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目前没有简单、易行、可靠的鉴别方法。民间、网络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一些非专业机构宣传资料上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

二是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勿采、勿食、不买、不卖不明品种野生蘑菇。

三是一旦出现食用野生蘑菇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进行催吐,并尽快就医。

(五)其他有毒植物

有毒植物中毒常见原因是误将曼陀罗、桐油果、蓖麻子、马桑果、野人参、苦瓠瓜、商陆作为食用野菜野果,以及用草乌、川乌、附子、断肠草炮制药酒或煲汤。

其中,家庭用乌头(附子或附片)、断肠草制备药酒或肉制品引发的死亡是有毒植物中毒死亡的主要原因。

市民朋友要高度警惕有毒植物中毒,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或加工制作不熟悉、难以识别或来源不明的野菜、野花、野果,制备药膳、药酒时要注意甄别。

 二、食物中毒后应急处置 

如果误食有毒有害动植物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要立即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如在外就餐发生食物中毒,或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上述有毒有害动植物的,可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举报,并保存好线索照片、消费票据、就诊记录、体检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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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多一点

男子口服蛤蟆皮后中毒便血

日前,青岛一男子患胃恶性肿瘤后,胃大部分切除,听闻口服蛤蟆皮可治愈肿瘤,于是开始自行服用,后面开始出现粘液脓血便,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肠道内长满了密密麻麻的“葡萄”。

经检测,考虑是蟾酥毒素中毒所致。最终,经过医院治疗,男子病情在1周后好转。提醒,蛤蟆皮在传统中医中被认为具有一定的治疗效果,但它同时也含有毒性,必须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谨慎使用。对于恶性肿瘤的治疗,应当采取科学、规范的医疗手段,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事实上,食用蟾蜍中毒、致死的案例并不罕见。

2024年10月13日晚,海南文昌市文城镇有3人在一饭店食用蟾蜍后出现中毒症状。医生告诉记者:“13日晚,有3名文昌村民送到我们医院急救,经检查是食物中毒。1人病情严重已经去世,另外2人转到海口治疗了。”

2023年,惠州一儿童和小伙伴们玩起了“火烤蟾蜍”的游戏,而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一个孩子竟然吃起了烤蟾蜍,导致中毒。

2018年,广东省一家庭在聚餐时捕捉食用了蟾蜍酿成悲剧5人食物中毒,其中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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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多一点

癞蛤蟆是保护动物‌吗?

蛤蟆(蟾蜍)是保护动物‌。蛤蟆,学名为蟾蜍,俗称癞蛤蟆,在我国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虽然它们没有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但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得非法猎捕。

蟾蜍在生态系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捕食害虫的能手。一只蟾蜍一天能吃掉2000到3000只昆虫,这些昆虫多半为对人类或农作物有害的物种,因此蟾蜍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癞蛤蟆”不能随便抓!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是违法的行为。对于“三有动物”,包括蟾蜍在内,捕捉一只即违法,捕捉数量达到一定程度还可能涉嫌犯罪。因此,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这些野生动物,避免对它们造成伤害。

5月11日,南通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对外通报,两名男子频频向蟾蜍伸出黑手,非法猎捕多达1000余只,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醒,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涉嫌非法狩猎罪。中华蟾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非法猎捕、刮浆、收购均涉嫌违法犯罪。

江苏南通,有两个人亲手抓了上千只的癞蛤蟆,被公安机关抓了。在很多人看来,既然有药用价值,本身就要入药的,抓人做啥呢?是不是“小题大做”了?而事实情况则是:抓癞蛤蟆也犯法,要小心被判非法狩猎罪。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从小就会抓癞蛤蟆,玩青蛙,但从没有意识到这一行为和法律会有关联。在去年4月17日,山东安丘就有5个人,因为抓捕癞蛤蟆3000多只,以非法狩猎罪被判刑。同样的,在去年4月12日的北京,有一名男子在水渠内捕捞100多只癞蛤蟆被判刑。

其实除了癞蛤蟆,像生活中常见的麻雀、青蛙、蛇、黄鼠狼、刺猬等等,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三有”动物。这些动物可能会提供给我们一种珍贵药材,也可能会提供给我们一种生态,是自然食物链的关键一环。

总之,它们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动物,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保护它们的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编辑 孟猛 综合 九派新闻、环球网、广州日报、澎湃新闻、江苏新闻广播、南海网、第一现场、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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