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春公安
“银行卡被冻结
很多事情都做不了...
我要自首”
据悉,2025年1月,王某因手头拮据,在网络上寻找兼职时,一陌生网友主动联系他,以帮主播刷礼物兼职赚钱为由,引导他提供个人名下银行卡供对方操作使用。利益驱使下,王某将其个人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该网友使用,并从中非法获利300元。
尝到甜头的王某乐此不疲,继续寻找赚钱的机会,过了一个月,王某又以给主播刷礼物做兼职的方式,把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了另外一名陌生网友,可对方使用完后,他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受限。当他向对方了解情况时,对方早已把他拉黑删除,此前承诺的好处费也没了。
经查,王某为了赚取兼职好处费,将个人名下的银行卡及密码提供给陌生网友,对方使用王某的银行卡用于涉诈资金分流,再将王某银行卡内转入的涉诈资金以线下ATM取现及POS消费的形式,分多笔转出。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
莫贪小利,不做犯罪“工具人”
非法交易的银行卡与手机卡,是电信网络诈骗赖以存在的“土壤”和“水源”。诈骗分子在作案过程中需要大量银行卡,这些通过非法途径收购而来的银行卡,起到了层层分流、洗白赃款的作用,不仅使一笔笔诈骗得来的不义之财洗白为正常资金,还会涉及更多的地区、更多的受害人、更多的案件,增加了追查难度,也不利于追回受害人的损失。
把银行卡、电话卡、
对公账户或支付账户
出借出租出售给诈骗犯罪分子
就是在帮助诈骗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莫因贪图小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打击治理防范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
我们一直在行动!
来 源:宜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