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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法院文安驿法庭: 执前督促显成效 百万案款终履行

“张法官,真的太感谢您了,B公司把剩下的钱也兑现了,100余万工程款终于都到手了……”近日,延川县人民法院文安驿人民法庭充分发挥“立审执”一体化机制优势,通过调解优先、督促履行等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

2017年,A公司与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由A公司负责B公司承包工程中的“室外铺装、景观挡墙”部分,并约定了预算总价。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竣工交工,但B公司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再没有支付剩余工程款项,经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将B公司诉至法庭。

承办法官拿到案卷后,迅速了解案情,发现该案虽然涉及标的较大,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如果一判了之,不仅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还会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遂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初次调解,双方对资金占用费、支付方式等存在分歧,在“背对背”调解后,法官又把双方组织到一起,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双方思想工作,耐心释理说法,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退一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B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前给付A公司工程款900000元,剩余532439.71元于2025年1月31日前付清。

调解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一直关注案件履行情况,后B公司如期给付了900000元工程款,但剩余工程款却没有按期给付。为从源头上减少生效法律文书进入执行程序的数量,助推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西安,对B公司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执前督促履行给付义务。最终该案在未进入执行程序的情况下,B公司将剩余钱款全部给付给A公司。

督促履行,将纠纷解决由“强制”变为“主动”,是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满足群众司法化需求的重要举措。文安驿法庭将不断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立审执”一体化工作理念,促进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项怡 张亚茹

编辑:许沥心

责编:严江珂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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