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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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3月31日,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日及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4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2,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30元/股,最低价为26.54元/股,回购均价为27.53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446,985.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4月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均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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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变动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432,621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该部分回购股份在使用前暂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343 证券简称:云天励飞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